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漳浦县白竹湖农场水泥路改建工程 已由漳浦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浦发改审[2015]21号文批复核准建设,招标人为国营福建省漳浦白竹湖农场,建设资金来自业主多渠道解决,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厦门市筼筜新市区工程监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漳浦县白竹湖农场白竹湖作业区、和坑作业区、顶埕作业区和古山作业区;
2.2.工程建设规模:道路硬化总长10.2公里,其中砼路面宽6米、长2.2公里,砼路面宽3.5米、长8公里 ,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所含内容、有关设计更改通知、答疑纪要及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所含内容等;
2.3.招标范围和内容:施工图纸所含内容、有关设计更改通知、答疑纪要及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所含内容等;
2.4.工期要求:90日历天
2.5.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本项目咨询单位(审核单位):福建省聚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投标人企业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且持有合格有效《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规定,企业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二级或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有效的临时建造师,临时建造师应符合“闽建筑[2013]41号”文件规定),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经理为投标人本单位职工。法定代表人和安全员应持有相应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和C证。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应当符合闽建筑[2014]2号文的规定;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单位如非福建省省内建筑企业应持有效的福建省省外入闽建筑施工企业备案证明(应符合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闽建[2013]5号文的规定);
3.5.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3.7.本工程招标代理费为人民币16000元(不含税),由中标人支付,中标人应当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招标代理费。
3.8本工程的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按《闽价格[2003]房505号》标准计取,分别由招标人和中标人支付。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2. 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工程预算造价文件等),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若需施工图纸,施工图纸由投标人向代理公司另行购取,售后不退。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
4.3. 开标时投标人应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与法人授权委托书。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开标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K =12%)。
本工程预算审核价为 1220429.88 元,发包价为 1073978元。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以下两种方式任选其一)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5年12月22日下午17:00前从投标人的企业注册地基本账户汇达(以款项到达为准)招标人指定帐户;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为人民币壹万捌仟元整(小写:18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方式一: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转账或电汇形式;
说明:①投标保证金电子化管理系统采用的是虚拟账户,须按本工程项目招标文件(网上下载)规定的银行账户进行缴纳,否则会出现投标保证金无法到账导致废标。
②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账户汇出。而且投标人的企业基本账户必须与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企业诚信资料库”登记一致,否则系统在比对企业基本账户时会出现不相符,因而造成投标保证金未提交。投标人因需要更改企业基本账户,应在工程投标前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办理变更手续,否则由此产生废标,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
③投标人在电汇、转账投标保证金时一定在备注栏认真填写工程项目全称,否则漳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无法辨别投标保证金所属工程项目,无法出具到账证明,由此造成的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方式二:年度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可按《漳行政[2012]19号》及《漳建易[2012]12号》文要求提交年度投标保证金。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书”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2月23日下午15时00分,提交地点为漳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楼(漳浦县绥安镇青年路14号)
7.2. 本工程实行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各投标单位需自行使用电子标书软件对做好的电子投标书进行上传,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投标操作指南,见会员的帮助文档。若有疑问,可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咨询。技术支持电话: 0596-2032597)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漳州招标采购网(http:// http://漳州招标采购网)、漳浦县行政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zpxzzx.org)、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www.zzgcjyzx.com)等网站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国营福建省漳浦白竹湖农场
地址:漳浦县漳浦县白竹湖农场
联系人:吴先生
电话:13806951766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市筼筜新市区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漳浦县金鹿路西金鹿花园12号
电话:0596-3202898 传真: 0596-3202898
联系人: 小林、小陈
交易中心名称:漳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漳浦县行政服务中心六楼(漳浦县绥安镇青年路1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