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浦县溪美西路(阳光路至金鹿路)道路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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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浦县溪美西路(阳光路至金鹿路)道路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漳浦县溪美西路(阳光路至金鹿路)道路建设工程已由漳浦县发展和改革局浦发改审[2020]71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漳浦县江滨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投入,招标人为漳浦县江滨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漳州培优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漳浦县绥安镇

2.2.工程建设规模:①道路实施总长489.127米,设计起点与阳光路(规划)交叉,终点接金鹿路(规划);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红线宽度18米,设计速度20公里/小时;②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路基工程、路面工程、交通工程、给排水工程、电力工程、照明工程、涵洞工程、通信工程、绿化工程等。本工程预算审核价为13185548.38元(含暂列金706000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路基工程、路面工程、交通工程、给排水工程、电力工程、照明工程、涵洞工程、通信工程、绿化工程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设计、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及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发出的澄清、修改或补充通知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路基工程、路面工程、交通工程、给排水工程、电力工程、照明工程、涵洞工程、通信工程、绿化工程;预算审核价为13185548.38元(含暂列金706000元),符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承包工程范围中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可承担单项合同额2500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本项目预算审核价为13185548.38元(含暂列金706000元),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城市道路中路基工程中型规模:单项工程合同额1000~3000万元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预算审核价13185548.38元(含暂列金706000元)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8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9月1日 00:00:002023年9月22日 08:59:59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A类(8%≤K<12%)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3年09月21日16:00:00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15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9月22日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平台(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浦县江滨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漳浦县绥安镇朝阳大道227号,邮编:363200

电子邮箱:/

电话:0596-3294196,传真:/

联系人:吴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漳州培优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漳浦县绥安工业园大亭北路玉祥楼2楼,邮编:363200

电子邮箱:381333836@qq.com

电话:0596-3230755,传真:/

联系人: 小王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网址: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

联系电话:0596-2032597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漳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漳浦县发展和改革局

地址:漳浦县绥安镇朝阳大道东348号、漳浦县人民政府大楼4楼

联系电话:0596-3106633、0596-3221035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漳浦县建设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地址:漳浦县行政服务中心,四楼招拍挂大厅(门牌:黄仓村457号)

联系电话:0596-3208708



仅供下载预览招标文件:
招标公告.pdf
[E3506230601800329001001]漳浦县溪美西路(阳光路至金鹿路)道路建设工程.ZZZF
招标正文.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