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霄县山美溪生态修复工程(一期)中标公示


【信息时间: 2019/1/9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云霄县山美溪生态修复工程(一期)邀请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名称:云霄县山美溪生态修复工程(一期)

招标人:云霄县莆美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单位: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交易地点:云霄县建设项目交易管理中心(云霄县新体育场对面广电大楼裙楼)

建设地点:云霄县莆美镇及云陵开发区上坑村山美溪河段

招标方式:邀请招标

招标范围和内容:本工程河段总长8.3千米,共布置10个排口预处理段和1个强化段分区治理,包括设置人工水草4413㎡,水生植物1102㎡,动力柜11台以及其他配套技术。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设计、工程量清单、答疑纪要及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5日前发出的澄清、修改或补充通知为准。

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K=10%)

开标时间:2019010810:30

第一中标候选人:福建省春源水电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价:人民币(大写)贰佰玖拾柒万零肆佰捌拾陆元[小写:2970486元]

项目负责人:张锦文      等级:贰级     注册证号:235121254142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

工期:总工期为6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园林工程的苗木养护期为12个月(从工程验收合格开始计算),其他按招标人要求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且满足设计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方淑玲(组长)、黄智龙、曾杰睿

开标情况说明:本项目的投标文件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共4份,经资格审查符合要求4份,不符合要求0份;经过商务评审共4份,投标文件符合要求4份,不符合要求0份。

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及原因


公示期:20190109日至20190118

 

监督单位:云霄县城乡规划建设局、云霄县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电话:0596-8532248、0596-8505326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向监督单位提出。

 

                                招标人:云霄县莆美镇人民政府(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20190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