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霄县东厦荷步小学综合楼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云霄县东厦荷步小学综合楼由云霄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云发改审[2016]87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云霄县东厦中心小学,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及业主单位自筹,招标人为云霄县东厦中心小学,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兴诚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云霄县东厦镇荷步村;
2.2. 工程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4605.5平方米,主要建设综合楼4413.28平方米,设备用房143.79平方米,门卫48.43平方米,配套道路、给排水、绿化、供配电网等基础设施。项目概算投资1197.35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云霄县东厦荷步小学综合楼工程施工,主要包括土建、装修及安装工程等施工图纸所含全部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施工图纸、有关设计变更通知、工程造价资料所列指的范围、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为准;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9207366元(含暂列金为人民币40万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240个日历天;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无 ;
2.7. 质量要求:达到现行相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不要求;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不要求;
3.6.非福建省内建筑业企业的投标人,已按闽建筑[2015]35号文规定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息。
3.7.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8.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9.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其执行的文件为:《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招标投标运行暂行办法〉的通知》(漳政办[2012]222号)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 年2月22日至2017年2月26日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www.zzgcjyzx.com)采取无记名方式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招标人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文件。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招标文件制作软件V5.0打开。投标人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后,应检查电子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电子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
4.3.招标人不提供书面纸质招标资料,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资料才能参与投标。投标人若需要纸质的招标文件、工程造价资料、施工图纸等,由投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另行购取,售后不退。
4.4.有关网上电子投标操作的疑问,可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咨询。技术支持电话:0596-2032597。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K的取值区间10%~11.99%)。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7年3月15日17:00(北京时间)前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拾捌万元整(¥18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允许投标人使用现金银行转账(电汇)或年度投标保证金方式提交 。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福建招标与采购网、漳州招标采购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云霄县行政服务中心网上发布。
8. 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投标人应于2017年3月16日8:30时(北京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漳州市工程交易中心网上投标系统平台。同时将存有电子投标文件的U盘装入信封内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写明投标单位名称和工程名称,提交到指定地点,逾期将不予接受。
8.2 提交地点为:云霄县行政服务中心;
8.3 投标时间截止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8.4 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持身份证原件于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且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持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或注册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和身份证(均须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8.5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联系方式
招标人:云霄县东厦中心小学
地址:云霄县, 邮编:363305
电话:18059604426
联系人:张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兴诚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元光南路与江滨路交汇处万豪国际2栋402室,邮编:363000
电子邮件: zzcjzb@126.com
电话: 0596-2667020 ,传真: 0596-2950888
联系人:小严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云霄县行政服务中心
地址:云霄县莆美镇电信大厦裙楼二楼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1)开户名称:云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云霄支行;
账 号:4195 6819 0817;
(2)开户名称:云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建行云霄县支行;
账 号:3500 1667 2070 5251 1880;
监督部门:云霄县发展和改革局0596-8505326、云霄县城乡规划建设局0596-85322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