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电子招标)国道324线云霄城关段改建工程及云霄县莆政路提升改造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亿达漳招[2017]008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道324线云霄城关段改建工程及云霄县莆政路提升改造工程施工监理已由漳州市交通运输局、云霄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漳交总工【2017】92号、云发改审【2017】94号、云发改审【2018】1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云霄县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招标人为云霄县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省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云霄县;
2.2. 工程建设规模:国道324线云霄城关段改建工程: 道路等级:一级公路标准兼城市道路功能,设计时速6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分为26m、30m两种断面形式(加两侧莆政路辅道断面总宽度为54m、58m,两侧莆政路辅道不在本工程范围);项目路线起点位于漳江大桥桥头(桩号K0+000对应国道桩号412K+109),沿旧G324线布线,途经云霄云陵镇、莆美镇,沿线与绥阳路分离式交叉,与云漳路、人和路、高洋路、将军大道平面交叉,与七星山路、彩龙大道分离式交叉,终点位于厦深铁路桥桥头,里程6.419Km。云霄县莆政路提升改造工程:道路等级:城市次干道,设计时速:40公里/小时;提升改造莆政路路线长6.4公里,宽度28米(双向四车道)。主要铺设沥青混凝土,配套景观经人绿化、管线、照明、交通、公交六点等附属工程。
2.3. 监理发包范围:本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缺陷责任阶段的投资、质量、进度控制,合同、信息、安全管理,协调项目内部关系等内容的全过程监理,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与项目相关的所有施工图、工程量清单、澄清、修改、补充说明等所含的范围为准。
2.4. 监理期限: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止。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或以上标准;
2.6. 监理服务费:本工程监理费为531.05万元(其中:国道324线云霄城关段改建工程监理费248.5万元;云霄县莆政路提升改造工程监理费282.55万元),固定总价加风险包干(风险系数已考虑在合同总价内,其他情况均不调整监理费用;检测费用及保修期阶段监理服务收费已含在监理报价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同时具备: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市政工程甲级监理资质证书②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公路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证书)。
3.3.福建省外的投标人应根据《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闽建筑[2015]35号)文件规定进行信息登记(提供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的相应信息系统登记的网页截图或相关证明资料)。
3.4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具备以下情形满足资格条件:
同时具备两个专业: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及具备交通运输部颁发有效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须为投标人在职职工,且同时应具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3.5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改革委[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档案查询的通知》规定,投标人必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总监理工程师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且无行贿犯罪记录(其查询结果告知函内容应在有效期内)。
3.6投标人未被依法禁止投标、未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的情况。
3.7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8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月30日至2018年2月3日,可登陆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下载网址:http://www.zzgcjyzx.com。
4.2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等),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投标人若需要招标文件的书面材料等,由投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另行购买,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8年2月26日北京时间17时00分(指款项到帐截止时间);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应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网银)转账的形式交存项目投标保证金,汇到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万零陆佰元整 。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开户人:云霄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账 号:9080 4100 1001 0000 1102 40
开户行:云霄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
注:投标人在电汇、转账投标保证金时一定在备注栏认真填写工程项目全称(项目名称可简写),否则云霄县行政服务中心无法辨别投标保证金所属工程项目,无法出具到账证明,由此造成的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2月27日北京时间08时30分,提交地点为云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云霄县新广电大厦(新体育场对面);
7.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递交投标文件备用光盘及签到时,投标人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到场,且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还应随带授权委托书原件) 原件和复印件、总监理工程师的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及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原件和复印件(所提供的复印件均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招标代理单位将拒绝签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漳州招标采购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云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云霄县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
地 址:云霄县云漳路535号
联系人:方先生 电 话:0596-8556456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明发广场2栋3梯909-910
联系人:小陈 电 话:0596-2159722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云霄县城乡规划建设局、云霄县交通运输局、云霄县发展和改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