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电子招标)农业综合开发2017年度漳州市云霄县佳州岛洲渡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农业综合开发2017年度漳州市云霄县佳州岛洲渡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漳州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以 漳农综合【2017】11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补助 ,招标人为云霄县东厦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云霄县 ;
2.2 工程规模:本项目预算总价为人民币5885126元;
2.3 招标最高限价:人民币伍佰捌拾捌万伍仟壹佰贰拾陆元整(小写:5885126元);
2.4 招标范围:农业综合开发2017年度漳州市云霄县佳州岛洲渡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具体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15日前发出的澄清、修改或补充通知为准;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18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由招标人安排;
2.6 质量要求: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及其他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具有合格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
3.2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投标人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 证);
3.4 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 水利水电工程 专业 贰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建造师)和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采用临时建造师的应符合闽建筑【2013】41号文以及闽建筑函[2014]6号的规定。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独立投标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
3.5 拟派的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安全员等应具有相应职称证书或岗位证书,安全员还应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证);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 投标保证金
方式一: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转账或电汇形式;
(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7年 7 月 19 日17:00时(含)前(指款项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以银行收账通知为准);
(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并写明投标人及投标项目全称;
(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拾壹万元整(小写:110000元)。
(4)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⑴开户人:云霄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账 号:9080 4100 1001 0000 1102 40
开户行:云霄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
⑵开户人:云霄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账 号:3505 0166 7207 0000 0285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霄支行
⑶开户人:云霄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账 号:4247 7326 6875
开户行:中国银行云霄支行
注:投标人在电汇、转账投标保证金时一定在备注栏认真填写工程项目全称(项目名称可简写),否则交易中心无法辨别投标保证金所属工程项目,无法出具到账证明,由此造成的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方式二:年度投标保证金
按漳行政《(2012)19号》及漳建易[2012]12号文要求提交年度投标保证金,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
方式三:福建省年度保证金
投标人可按闽建筑【2014】33号文要求提交年度保证金。凡缴存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龙头企业,凭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
5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K取值范围为 8.00 %~9.99%);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 6 月 28 日至 2017 年 7 月 2 日必须登陆到新的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下载网http://www.zzgcjyzx.com。
6.2 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 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
6.3 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提交网上投标文件,同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 7 月 20 日8:30时(北京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漳州市工程交易中心网上投标系统平台。同时将存有电子投标文件的光盘或U盘装入信封内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写明投标单位名称和工程名称,提交到指定地点,逾期将不予接受。地点为云霄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地址:云霄县莆美镇电信大厦裙楼)。
7.2 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收投标文件。
7.3在开标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必须持身份证原件到场验证登记并提交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保证金缴交凭证(如有采用年度保证金的还应提交年度保证金缴交凭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7.4开标时,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应当持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注:开标及评标过程中,项目负责人不得擅自离开开标现场)
7.5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8.1本次招标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漳州招标采购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云霄县行政服务中心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公章):云霄县东厦镇人民政府
地址:云霄县东厦镇人民政府
电话:18059659978
联系人:陈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碧湖万达广场写字楼A座1110号
邮箱:huachunzbdl@163.com
联系人:小邹
联系电话:0596-2161638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云霄县行政服务中心
地址:云霄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地址:云霄县莆美镇电信大厦裙楼)
监督部门:云霄县水利局、云霄县发展和改革局、云霄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