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云霄园岭国有林场原综合楼维修工程
招 标 公 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建省云霄园岭国有林场原综合楼维修工程 已由闽林场局〔2016〕153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建省云霄园岭国有林场 ,建设资金来源业主自筹,招标人为福建省云霄园岭国有林场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陕西国正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福建省云霄园岭国有林场内 ;
2.2. 工程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约80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本工程主要对福建省云霄园岭国有林场原综合楼进行维修施工(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以及预算书中所列指的范围、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为准);
2.4. 工程预算价:¥732006元;
2.5. 工期要求: 120 日历天;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的合格标准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合格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 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
3.3.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6〕8号文要求做好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平台对于建筑施工企业和相关人员的信息登记,且省外入闽施工企业应按闽建筑〔2015〕35号及闽建办筑〔2015〕13号文要求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信息。
3.4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规定,企业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
3.5根据闽建建[2014]42号及闽建办建[2016]10号文件相关规定,被列入黑名单施工企业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占主导或控股地位)的房屋和市政工程投标,被列入黑名单的建造师等主要执业注册人员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承接新的任务。
3.6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工程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低于60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8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3.9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10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 采用 电子招投标。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02 月 04 日至2017年 02 月 08 日登陆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报名;
4.3.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文件,只提供电子招标文件。投标人若需施工图纸,施工图纸由投标人向代理公司另行购取,售后不退。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企业业务系统的网上支付标书费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
4.4.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开标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K=10%)。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以下三种方式任选其一)
6.1方式一:单项工程缴交投标保证金
6.1.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6年 02 月 16 日北京时间 17:00前汇达指定帐户;
6.1.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款地区必须是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以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提交;
6.1.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万肆仟元整(¥ 14000元);
6.1.4方式一:单项工程缴交投标保证金
应于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前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从投标人法人单位的基本账户汇达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写明投标人及投标项目名称。
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账户1:开户银行:建行云霄县支行;
帐户名称:云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 号:3500 1667 2070 5251 1880
账户2:开户银行:中国银行云霄支行;
帐户名称:云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 号:4195 6819 0817
投标人须将法人单位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及投标保证金相关银行汇款单据扫描件附于投标文件中一并提交。
6.1.5方式二:福建省年度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可按闽建筑[2014]33号文要求提交年度投标保证金。凡缴存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龙头企业,凭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不再另行缴纳其他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须将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扫描件附于投标文件中一并提交。
6.1.6方式三:年度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可按《漳行政[2012]19号》及《漳建易[2012]12号》文要求提交年度投标保证金。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漳
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书”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须将漳州市项目交易中心出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扫描件附于投标文件中一并提交。
6.1.7方式四:保函(保函必须为银行保函或经建设行政监督部门备案核准的担保公司的保函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7年 02 月 17 日北京时间 08 时 30 分前通过网络上传至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7.2.投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无效:
(1)投标人电子投标书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内到达工程项目交易系统;
(2)因投标人原因,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投标书解密失败或无法导入的(所有投标人解密完成后十分钟内);
(3)电子投标书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电子签章的。
7.3.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投标操作指南,见企业业务系统的帮助文档。若有疑问,可向电子招投标平台开发公司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咨询。技术支持电话:0596-2032597、0512-58173200、400-850-3300;
7.4.开标时,拟派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应持注册建造师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到达开标现场验证登记,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未前来参加开标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7.5.备用电子投标文件等资料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年 02 月 17 日北京时间 08 时 30 分,提交地点为云霄县行政服务中心(地址: 云霄县莆美镇电信大厦裙楼二楼)。
8、发布公告的媒介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省云霄园岭国有林场
联系人:叶先生
电话:13606958009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国正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厦门路265号外滩明珠花园1幢C区402号
联系人: 小陈
电话:181590479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