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美镇顶溪(宝溪路西侧)路面改造工程


【信息时间: 2018/9/14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网上电子招标)莆美镇顶溪(宝溪路西侧)路面改造工程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莆美镇顶溪(宝溪路西侧)路面改造工程已由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云霄县城乡规划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招标人为云霄县城乡规划建设局,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中昕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漳州市云霄县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工程预算审核价769561.00元(含暂列金36000.00元),发包价683352.32元(含暂列金36000.00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莆美镇顶溪(宝溪路西侧)路面改造工程(详见招标文件、施工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预算审核书及编制说明、答疑纪要、补充通知等内容)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中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10.4.3三级资质可承担单项合同额2500万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的施工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建市[2007]171号)》中(市政公用工程)城市排水小型规模:管径<0.8,单项工程合同额<1000万元;城市道路小型规模:次高等级路面,单项工程合同额<1000万元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      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6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按招标人要求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本项目不划分标段,为一个标段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 ⑴在开标现场签到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持身份证原件于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且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应当持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身份证复印件、电子投标文件(光盘或U盘)、投标保证金缴交凭证(如有采用年度保证金的还应提交年度保证金缴交凭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注: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可为同一人。项目负责人中途不得离场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68号文要求做好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平台对于建筑施工企业和相关人员的信息登记,且省外入闽施工企业应按闽建筑〔201535号及闽建办筑〔201513号文要求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息(提供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的相应信息系统登记的网页截图或相关证明资料)。⑶闽建筑【20155号文规定,施工招标文件中应当明确企业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 9 14 8 30 00 秒至 2018 9 18 17 30 00 秒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招标文件的网址http://www.zzgcjyzx.com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电子招标文件制作软件(漳州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2018 9 25 16:00时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万贰仟元整(¥120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现金、 银行保函、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年度投标保证金等形式(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www.zzgcjyzx.com)、云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old.zzyx.fj.cn)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云霄县城乡规划建设局

地址:云霄县云陵镇元光路60,邮编: 363300

电子邮箱:   / 

电话: 13709312051 ,传真:0596-8522488 

联系人:  蔡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中昕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云霄县信发名都小区B3号店面(将军大道和元光路红绿灯交叉口),邮编: 363300

电子邮箱:  zxgjyx@126.com 

电话: 0596-8539198  ,传真:   / 

联系人:  小吴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网址:http://www.zzgcjyzx.com

联系电话: 0596-2032597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云霄县城乡规划建设局、云霄县发展和改革局

地址:云霄县云陵镇元光路60号、云霄县政通路1号县政府办公大楼三楼

联系电话0596-85322480596-8505326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云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云霄县行政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层

联系电话:0596-8505300

 


仅供下载预览招标文件:
[E3506220601100050001001]莆美镇顶溪(宝溪路西侧)路面改造工程.ZZZF
招标正文.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