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电子招标)国道324线云霄城关段改建工程及云霄县莆政路提升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道324线云霄城关段改建工程及云霄县莆政路提升改造工程已由漳州市交通运输局、云霄县发展和改革局以 漳交总工【2017】97号、云发改审【2017】94号、云发改审【2018】1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云霄县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建设资金来源由县财政拨款和银行贷款,招标人为云霄县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省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云霄县;
2.2. 工程建设规模:国道324线云霄城关段改建工程: 道路等级:一级公路标准兼城市道路功能,设计时速6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分为26m、30m两种断面形式(加两侧莆政路辅道断面总宽度为54m、58m,两侧莆政路辅道不在本工程范围);项目路线起点位于漳江大桥桥头(桩号K0+000对应国道桩号412K+109),沿旧G324线布线,途经云霄云陵镇、莆美镇,沿线与绥阳路分离式交叉,与云漳路、人和路、高洋路、将军大道平面交叉,与七星山路、彩龙大道分离式交叉,终点位于厦深铁路桥桥头,里程6.419Km,其中大桥2座,长415M。云霄县莆政路提升改造工程:道路等级:城市次干道,设计时速:40公里/小时;提升改造莆政路路线长6.4公里,宽度28米(双向四车道)。主要铺设沥青混凝土,配套景观经人绿化、管线、照明、交通、公交六点等附属工程。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市政工程、公路工程 ;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招标项目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有关设计更改通知、工程量清单、答疑纪要及有关修改或补充文件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见本公告2.2、2.4。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承包工程范围中相应等级规定的特征;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单项工程合同额≥3000万元(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中相应规模标准规定的特征描述);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见本公告2.2、2.4。按照《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特殊性划分标准(试行)》中规定的工程特征指标描述,适用于允许设置类似工程业绩的项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国道324线云霄城关段改建工程243193277.4元(含暂列金1100万元);云霄县莆政路提升改造工程282727001元(含暂列金1300万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660 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国道324线云霄城关段改建工程工期22个月;云霄县莆政路提升改造工程22个月;两个项目工期均要求于2019年12月31日前必须完工。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质量统一验收标准》、达到国家现行《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等相关验收标准合格及以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一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一级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并具备有效《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同时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一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和一级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执业证书的建造师),并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应为投标人本单位职工。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由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拟派。
3.3.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超过两家。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市政公用类或公路工程类)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有类似工程业绩的投标人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资质等级以联合体协议书中各成员所承担分工内容相对应的专业资质等级为准。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 投标人的“类似工程业绩”:
近五年(以交工时间或竣工时间为准,即2013年1月1日以来)至少成功完成一项新建已交(竣)工验收合格总长100米以上(含100米)桥梁及总长3公里以上(含3公里)的一级或以上公路兼城市道路工程(含路基及路面,其中:路面为双向六车道结构形式为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施工业绩。若合同段中没有桥梁的,可提供另一个桥梁业绩但2个合同段的企业名称应为同一投标人。
3.6. 其他资格要求:
3.6.1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改革委[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档案查询的通知》规定,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必须提供书面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委托代理人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且无行贿犯罪记录且其查询结果告知函内容应在有效期内。未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根据《关于印发《福建省建设工程责任主体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闽建[2016]5号文件的精神,被限制投标的企业及建造师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成员应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其单位及拟任项目负责人是否有被限制投标的情况。
3.6.2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6〕8号文要求做好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平台对于建筑施工企业和相关人员的信息登记,且省外入闽施工企业应按闽建筑〔2015〕35号及闽建办筑〔2015〕13号文要求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息。承担公路工程施工的投标人必须列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从业单位资质名录。
3.6.3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
3.6.4本工程除了按照市政工程的施工标准执行,还需结合公路建设的规范程序严格执行。
3.6.5开标时,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应为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须到场且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保证金缴交凭证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及犯罪档案查询(原件)各一份(若法人到场仍需授权委托一名代理人的,须另持一份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项目负责人可以是被授权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持注册建造师证书及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同时提交相应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未到场验证登记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注:所提供资料为复印件的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3.6.6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即总工,下同)须具备有效的路桥或市政相关专业的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并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7.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8.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9. 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提交网上投标文件。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开标时需携带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 2 月1日08时00分00秒至2018年2月5日17时00分00秒通过 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zgcjyzx.com)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漳州版)打开。
4.2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工程预算造价文件等),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如需书面材料及图纸请至招标代理公司购买,售后不退)。购买地址:漳州市龙文区明发广场2栋3梯909-910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截止时间:2018年2月28日北京时间17:00时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捌拾万元整(¥ 80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形式: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漳州招标采购网 (http://漳州招标采购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http://www.zzgcjyzx.com/)、云霄县行政服务中心网(http://www.zzyx.fj.cn/ )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云霄县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
地 址:云霄县云漳路535号
联系人:方先生
电 话:0596-8556456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明发广场2栋3梯909-910
联系人:小陈 电 话:0596-2159722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云霄县城乡规划建设局、云霄县交通运输局、云霄县发展和改革局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云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云霄县顶溪路新广电大厦(新体育场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