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霄新华图书城综合楼配套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云霄新华图书城综合楼配套工程已由云霄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云发改[2011]301号、云发改(2012)149号、云发改[2012]153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建新华发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云霄分公司,建设资金来源由业主自筹,招标人为福建新华发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云霄分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互华土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漳州市云霄县;
2.2. 工程建设规模:项目概算投资1702.7万元,本次招标预算审核价为 1643301 元,发包价为 1468624.99 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云霄新华图书城综合楼配套工程,不含绿化工程。详见招标文件发包价、预算审核书及编制说明、答疑、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内容;
2.4. 工期要求:3个月;
2.5.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企业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三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并且执有合格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建造师应具备有效的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二级及以上(含临时建造师,若为临时建造师应符合闽建筑[2013]41号文及闽建筑函[2014]6号文规定)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证书,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应符合闽建筑[2014]2号文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建造师(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
3.5. 采用资格后审,其他资格审查的合格条件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2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工程预算审核书等),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如需图纸请至福建互华土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购买,售后不退;地址:漳州市芗城区胜利东路御泰大厦22D。
4.3 开标时投标人应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与法人授权委托书。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开标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法(K=12%)。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以下两种方式任选其一)
方式一:单项工程缴交投标保证金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6年 2 月 17 日 17 时 00分前(指款项到达以下指定账户时间);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款地区必须是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以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提交,并写明投标人及投标项目名称;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元)。
6.4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各投标人可自主选择转入的银行账户)
(1)开户名称:云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云霄支行
账 号:4195 6819 0817
(2)开户名称:云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建行云霄县支行
账 号:3500 1667 2070 5251 1880
方式二:年度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可按《漳行政〔2012〕19号》及《漳建易[2012]12号》文要求提交年度投标保证金。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书”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 2 月 18 日 8 时 30 分前网上上传,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投标操作指南,见会员的帮助文档。若有疑问,可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咨询,技术支持电话:0596-2032597;
7.2. 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
(1)投标人电子投标书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内达到工程项目交易系统的。
(2)因投标人原因,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投标书解密失败或无法导入的(所有投标人解密完成后10分钟内)。
(3)电子投标书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电子签章或电子签名。
7.3.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必须到场签到并携带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保证金缴交凭证及开户许可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按未递交标书处理。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可以是被授权人)应当持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供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 漳州招标采购网 (http://漳州招标采购网) 、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www.zzgcjyzx.com)、云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zzyx.fj.cn)上发布。
9. 招标代理服务费
本工程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按计价格〔2002〕1980号文收费标准计取,根据发改办
价格(2003)857号文件精神,招标代理服务费及招标过程中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支付。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新华发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云霄分公司
地址:云霄县
联系人:陈助理 电话:13859228533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互华土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漳州市芗城区胜利东路御泰大厦22D
电话:0596-2933815 传真:0596-2933815
联系人:小黄
交易中心名称:云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云霄县莆美镇电信大厦裙楼
招标人:福建新华发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云霄分公司(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互华土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日期:2016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