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铺乡龙镜村村后险情治理护砌挡土墙及排洪沟渠工程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马铺乡龙镜村村后险情治理护砌挡土墙及排洪沟渠工程已经云霄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闽政移基础[2015]66号文和云发改审[2016]27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云霄县马铺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申请上级补助及业主单位自筹,招标人为云霄县马铺乡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闽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云霄县马铺乡龙镜村;
2.2. 工程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约96.56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对龙镜村龙镜(柯脚、军田埔)坑仔坪、瑞田等三个自然村村后险情进行治理,铺砌挡土护砌石2800立方米,排洪沟渠800米,埋管直径200-300#长800平方米。(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预算书、编制说明及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等);
2.4. 本次招标工程的预算价为¥962909元,K值=12%,发包价为:¥849655.05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90个日历天;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无 ;
2.7.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必须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有效的临时建造师),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4.省外入闽施工企业应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息。
3.5.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7.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
3.8.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6月30日至2016年7月4日可利用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登陆到新的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http://www.zzgcjyzx.com。
4.2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等),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
4.3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提交网上投标文件,开标时,到现场签到同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5. 评标办法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K=12%)。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12日上08时30分,地点为云霄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地址:云霄县莆美镇电信大厦裙楼)。
5.3.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投标操作指南,见会员的帮助文档。若有疑问,可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咨询。技术支持电话:0596-2032597。
5.4 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
(1)投标人电子投标书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内达到工程项目交易系统的。
(2)因投标人原因,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投标书解密失败或无法导入的(所有投标人解密完成后10分钟内)。
(3)电子投标书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电子签章或电子签名。
(4)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必须到场签到并携带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保证金缴交凭证及开户许可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按未递交标书处理。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可以是被授权人)应当持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原件和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供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北京时间2016年7月11日17时00分前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以款项到达时间为准);
6.1.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从投标人法人单位的基本账户汇达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为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
6.1.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 壹万柒仟元整(¥ 17000元)
汇入银行投标保证金专用户:(各投标人可自主选择转入的银行账户)
(1)开户名称:云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云霄支行
账 号:4195 6819 0817
(2)开户名称:云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建行云霄县支行
账 号:3500 1667 2070 5251 1880
6.2方式二:年度投标保证金
6.2.1投标单位若已按《漳行政〔2012〕19号》、《漳建易[2012]12号》、《闽建筑[2014]33号》文要求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本次招标则无需再缴交投标保证金,但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注:投标人在电汇、转账投标保证金时一定在备注栏认真填写工程项目名称(如因字数太多无法填写,可用简写,但要能便于从字面上分辨出汇出保证金是用于本投标项目),否则云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无法辨别投标保证金所属工程项目,无法出具到账证明,由此造成的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并于递交投标文件时提供一份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①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
④云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zzyx.fj.cn)。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云霄县马铺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蔡先生 电话:18760613811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云霄县泰景新城9号楼8号店 邮编:363000
电话:0596-2961477 传真:0596-2961477
联系人: 小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