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电子招标) 云霄县江辉路威惠庙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施工监理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云霄县江辉路威惠庙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施工监理 (项目名称)已由 云霄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云发改审 [2017]66号文(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云霄县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 , 建设资金来自 银行贷款及业主自筹 (资金来源),招标人为 云霄县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厦门兴海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 公开 (招标方式)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云霄县云陵镇威惠庙周边;
2.2.工程建设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63541.10平方米,其中:计容建筑面积46724.96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16555.91平方米。项目建设安置住房292套,建筑面积38106.64平方米,配套建设零售商业店面7706.65平方米,地下室16555.91平方米,架空层260.23平方米,物业管理用房289.80平方米,设备用房330.63平方米,以及建设区内道理、绿化、给排水、强弱电、电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体以施工图纸为准;
2.3.招标范围和内容:包括本工程(包含红线范围内的所有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含招标人提供的与项目相关的所有施工图、工程量清单、澄清、修改、补充说明等所含内容)、竣工验收阶段、保修阶段的投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安全生产控制、节能管理和合同、信息管理等内容的全过程监理;
2.4.监理期限:从开工之日起至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结算,且保修期满、监理资料及施工资料归档完成止。(工期延长,分期施工,监理费用不予调整。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费已包含在中标监理费中);
2.5.工程质量要求:达到现行相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或以上标准;
2.6.设计单位:泉州市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企业甲级资质和人民防空办公室核发的有效的人民防空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具备有效的监理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3.3.拟任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专业要求为房屋建筑工程。
3.4.投标人未被依法禁止投标、未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的情况。
3.5.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后审 (资格预审、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6.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改革委[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档案查询的通知》规定,投标人必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总监理工程师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且无行贿犯罪记录(其查询结果告知函内容应在有效期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 采用 (采用、不采用)电子招投标。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其执行的文件为: 漳政办〔2012〕222号 (招标项目所在地关于电子招投标的规定)。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8 月 10 日至2017年 8 月 14 日可利用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登陆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zgcjyzx.com)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
4.3.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文件,只提供电子招标文件。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
4.4.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提交网上投标文件,同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综合评标法 (经评审的选取法、综合评标法)。
经评审合格的投标人按最终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列前3家(含3家)的投标人进入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名单,若各名次出现并列排名且多于3家的仅取前3家;若第3家所在名次也出现并列排名的将其一并计入。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 2017年8月30日17时00分前 (指款到达指定账户时间);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应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网银)转账的形式交存项目投标保证金,汇到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 肆万伍仟元整 (¥45000.00元整);
6.4.汇入投标保证金银行专用帐号:(以下的投标保证金账户任选其一)
开户人:云霄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账 号:9080 4100 1001 0000 1102 40
开户行:云霄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
或
开户人:云霄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账 号:3505 0166 7207 0000 0285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霄支行
或
开户人:云霄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账 号:4247 7326 6875
开户行:中国银行云霄支行
说明:投标保证金必须按本工程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银行帐户进行缴纳,并在电汇、转账投标保证金时在备注栏填写招标编号,否则会出现投标保证金无法到达指定帐户导致废标,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 8 月 31 日北京时间 上 午 8 时30分,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投标操作指南,见会员的帮助文档。若有疑问,可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咨询。技术支持电话:0596-2032597。
7.2.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到场,法定代表人须持身份证原件;总监理工程师须持身份证和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原件并提交相应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到场验证登记;法定代表人、总监理工程师未到场验证登记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7.3.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和总监理工程师可为同一人)需持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投标保证金有关单据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和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或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到场验证登记。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7.4.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
⑴投标人电子投标书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内达到工程项目交易系统的。
⑵因投标人原因,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投标书解密失败或无法导入的(所有投标人解密完成后10分钟内)。
⑶电子投标书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电子签章或电子签名。
7.5.本工程定于 2017年 8 月 31 日北京时间上午 8 时 30 分在 云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云霄县莆美镇电信大厦裙楼) 进行公开开标。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漳州招标采购网(http:// http://漳州招标采购网)、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网(http://www.zzjs.gov.cn/)、云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 www.zzyx.fj.cn/)等网站上发布。
9.联系方法
招标人: 云霄县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 ;
地 址: 云霄县云漳路535号 , 邮编: 363300 ;
电 话: 0596-8556456 , 联系人: 方先生 。
招标代理机构: 厦门兴海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漳州市漳福路28号(漳州建筑设计院内), 邮编:363000 ;
电话: 0596-2936870 , 邮箱:xmxhwzz@163.com ;
联系人: 小黄 。
交易中心名称: 云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地 址: 云霄县莆美镇电信大厦裙楼 。
行政监督部门:云霄县城乡规划建设局、云霄县发展和改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