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霄县和平乡径仔村土地整理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云霄县和平乡径仔村土地整理项目已由云霄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云发改审[2013]4号文批准建设,并完成前期准备工作,项目业主为云霄县和平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业主自筹,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驿涛建设技术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云霄县和平乡径仔村;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整理面积1375.7亩,农沟8条,田间路20条,新建标志牌1座等;总投资374.96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土地平整、农田水利、田间道路等工程;具体以预算审核书、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为准;
2.4. 工期要求:10个月;
2.5.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和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必须具有经年检合格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
3.3.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经理应为投标人本单位职工,且在施工期间无在建工程;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2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工程预算造价文件、工程发包价施工图纸等),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投标人若需要招标文件的书面材料、工程量清单文件、施工图纸等,由投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另行购取,售后不退;
4.3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提交网上投标文件,同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5. 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K值法);
5.2.本招标项目的K值取值区间为: 8.00 % ---9.99 %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3年 12 月 4 日 17 时 00分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法人单位的基本账户汇出,以转账或电汇方式汇达指定账户(以款到时间为准);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柒万肆仟玖佰元整 ;
6.4. 投标人可按《漳行政〔2012〕19号》及《漳建易[2012]12号》文要求提交年度投标保证金。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书”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但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7.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7.1本次招标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8. 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 12 月5日09时00分,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投标操作指南,见会员的帮助文档。若有疑问,可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咨询。技术支持电话:0596-2032597;
8.2.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
(1)投标人电子投标书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内达到工程项目交易系统的;
(2)因投标人原因,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投标书解密失败或无法导入的(所有投标人解密完成后10分钟内);
(3)电子投标书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电子签章或电子签名。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10.招标代理服务费及交易服务费
10.1本工程的招标代理费按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标准计取,根据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精神,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云霄县和平乡人民政府 地址:云霄县和平乡
联系人:方先生 电 话:15959626626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驿涛建设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漳浦县金浦大道商会大厦2楼
联 系人: 小林 电 话:18659312175; 传真:0596-3110818
汇入投标保证金的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云霄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
账户名称:云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9080 4100 1001 0000 0717 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