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电子招标)云霄县列屿镇疏港公路道路照明工程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云霄县列屿镇疏港公路道路照明工程已由云霄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云发改审【2016】93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云霄县列屿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业主自筹,招标人为云霄县列屿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城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疏港公路与列屿镇道路交叉口;
2.2工程建设规模:主要架设11米高单悬臂灯377盏、15米高交叉路口灯2及配套工程,共计11.4公里,起点桩号k0+0.000,位于疏港公路与G324线交叉口,终点桩号k11+398.562,位于疏港公路与列屿镇道路交叉口,项目概算总投资358.56万元,预算价为3416075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云霄县列屿镇疏港公路道路照明工程施工招标,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设计、预算审核书、答疑纪要及澄清、修改或补充通知为准;
2.4招标控制价:预算审核价为3328825元(含暂列金15万元),发包价为2955323.72元(含暂列金15万元),K值为12%;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60日历天;
2.6标段划分: 无 ;
2.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不要求;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不要求 。
3.6. 其他资格要求:福建省外的建筑企业已按闽建筑[2015]35号文规定在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的“省外信息登记系统”进行信息登记。
3.7.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8.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其执行的文件为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关于电子招投标的规定。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2月5日至2017年2月9日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www.zzgcjyzx.com)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招标人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文件。招标人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文件。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新点电子软件 打开。投标人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后,应检查电子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电子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
4.3. 招标图纸由投标人根据需要另行向招标代理机构联系购买。
4.4. 有关网上电子投标操作的疑问,可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咨询。技术支持电话:0596-2032597。
4.5.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开标时提交一份电子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投标人应携带制作投标文件的CA参加开标会议并现场进行解密。
4.6. 开标时,本工程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需到场参加并签到,须持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核验,项目负责人未前来参加开标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K=12)。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7年2月15日17:00前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陆万元整(¥6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允许投标人使用现金银行转账(电汇)或年度投标保证金方式提交 。
6.4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各投标人可自主选择转入的银行账户)
(1)开户名称:云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云霄支行
账 号:4195 6819 0817
(2)开户名称:云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建行云霄县支行
账 号:3500 1667 2070 5251 1880
方式二:年度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可按《漳行政〔2012〕19号》及《漳建易[2012]12号》文要求提交年度投标保证金。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书”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
方式三:福建省年度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可按闽建筑[2014]33号文要求提交年度投标保证金。凡缴存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龙头企业,可凭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漳州招标采购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云霄县行政服务中心网等网上发布。
8. 开标时间及地点
8.1开标时间:2017年2月16日08:30
8.2开标地点:云霄县行政服务中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云霄县列屿镇人民政府;
地址:云霄县列屿镇 邮编:363399;
电话:13489659128
联系人:汤先生 ;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城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欣隆盛世9栋1102,邮编: 363000 ;
电话: 0596-2862209
联系人: 小文
交易中心名称:云霄县行政服务中心;
地址:云霄县莆美镇电信大厦裙楼二楼。
监督部门:云霄县城乡规划建设局0596-8532248、云霄县发展和改革局0596-8505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