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网上电子招标)云霄县复兴路东段片区改造建设项目弱电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云霄县复兴路东段片区改造建设项目弱电工程已由云霄县发展与改革局以云发改审[2014]85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业主单位自筹及银行贷款,招标人为云霄县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云霄县云陵镇复兴路东段;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预算审核价为 5212468元(含暂列金 250000 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云霄县复兴路东段片区改造建设项目弱电工程,包括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可视对讲系统、停车场管理系统、电子巡更管理系统、小区布线工程、消控中心机房及布线机房工程、综合管网系统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工程预算书中所列指的范围及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内容;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本项目的预算审核价为招标控制价,即 5212468 元(含暂列金 250000 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90个日历天;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贰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3.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 机电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应为投标人本单位职工。
备注1: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若为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的,应符合:
(1) 已按规定在2013年12月31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
(2) 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备注2: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若为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的,应符合:
(1) 按规定在2014年2月28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
(2) 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单,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福建省外的投标人应根据{闽建筑[2015]35号}文件规定进行信息登记;投标人应符合《关于做好建筑施工企业信息与工程招投标活动衔接的通知》(闽建办筑【2016】8号)文件的规定。(提供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的相应信息系统登记的网页截图或相关证明资料)
3.6.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7.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
3.8.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9.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10.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 采用 电子招投标。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其执行的文件为:漳行政[2013]17号和漳政办[2012]222号 。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5 月27日至2017年 5 月 31 日登录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zgc.jyzx.com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 招标人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文件。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漳州版) 打开。投标人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后,应检查电子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电子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4.3. 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工程预算审核价等),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如需图纸请至招标代理公司购买,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以下方式任选其一)
6.1方式一:银行转账或电汇
6.1.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7年6月19 日16时00分前(指款到达指定帐户时间);
6.1.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款地区必须是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以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提交;
6.1.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元)。
6.1.4投标保证金账号
投标保证金账户(各投标人可自主选择转入的银行账户):
①开户人:云霄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账 号:9080 4100 1001 0000 1102 40
开户行:云霄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
②开户人:云霄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账 号:3505 0166 7207 0000 0285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霄支行
③开户人:云霄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账 号:4247 7326 6875
开户行:中国银行云霄支行
注:汇款单上请注明工程名称(可简写)及投标保证金字样
6.2方式二:年度投标保证金、福建省年度投标保证金
6.2.1已按《漳行政【2012】19号文》及《漳建易【2012】12号文》规定要求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
6.2.2投标人可按闽建筑[2014]33号文要求提交年度投标保证金。凡缴存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龙头企业,凭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的在使用期限内有效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再缴纳其他投标保证金。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7年 6 月20日 8 时 30 分;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7年 6 月 20 日 8 时30分;开标地点:云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云霄县莆美镇电信大厦裙楼)。
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投标操作指南,见会员的帮助文档。若有疑问,可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咨询。技术支持电话:0596-2032597。
7.2 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7.3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提交网上投标文件,开标时,应到现场签到同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在开标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必须持身份证原件到场验证登记并提交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电子版投标文件(光盘或U盘)、投标保证金缴交凭证(如有采用年度保证金的还应提交年度保证金缴交凭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根据漳政办[2015]141号文件规定,本项目开标时,本工程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需到场参加并签到,须持注册建造师证书复印件(原件核验)并加盖公章及身份证原件,项目负责人未前来参加开标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漳州招标采购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云霄县行政服务中心上发布。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修改或补充的通知一经发布,即视为已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投标人。若投标人因自身原因未能获取或错漏任何澄清、修改或补充通知的,所造成的结果由投标人自负。
9.联系方式
招标人:云霄县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
地址:云霄县云陵镇云漳路,邮编:363300
电话:0596-8550886
联系人:方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碧湖万达广场写字楼1110号,邮编:363005
电子邮件:huachunzbdl@163.com
电话:0596-2161638
联系人: 小邹
交易中心名称:云霄县行政服务中心
地址:云霄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地址:云霄县莆美镇电信大厦裙楼)
监督单位:云霄县发展与改革局、云霄县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