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铺乡峰头新村基础设施配套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马铺乡峰头新村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已由云霄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云发改审[2016]76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云霄县马铺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业主自筹,招标人为云霄县马铺乡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兴诚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云霄县马铺乡峰头村;
2.2. 工程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峰头新村1-3#配套基础设施工程,包括土方工程、场地硬化工程、综合管线工程、景观工程等,工程的预算审核价为¥1855148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马铺乡峰头新村基础设施配套工程施工招标,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设计、预算审核书、答疑纪要及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5日前发出的澄清、修改或补充通知为准;
2.4. 招标控制价:工程的招标控制价为¥1855148元,发包价为¥1600749元(K=14%);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20个日历天;
2.6. 标段划分: 无 ;
2.7.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市政工程 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不要求;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不要求 。
3.6. 其他资格要求:福建省省外的投标人应按闽建筑[2015]35号文规定在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的“省外信息登记系统”进行信息登记(以网上截图扫描件为准)。
3.7.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8.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其执行的文件为:根据漳行政【2013】17 号和漳政办【2012】222 号的标准执行。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3 月 20 日至2017年 3 月 24 日通过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登陆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zzgcjyzx.com)自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文件等相关资料),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企业业务系统的网上支付标书费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
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漳州版)打开。
4.3. 投标人若需购买施工图纸,需向招标代理公司另行购取,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K=14%)。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叁万陆仟元整(¥36000元)。
6.2. 投标保证金形式:投标人可以使用以下之一的有效投标保证金形式:
方式一、现金形式
应在 2017 年 4 月10日 17:00 前从投标人的企业注册地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转账单上注明本工程项目名称,如因投标人汇款未注明本工程项目名称而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上账号应与投标保证金转账回单上账号一致,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1)开户人:云霄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账 号:9080 4100 1001 0000 1102 40
开户行:云霄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
(2)开户人:云霄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账 号:3505 0166 7207 0000 0285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霄支行
(3)开户人:云霄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账 号:4247 7326 6875
开户行:中国银行云霄支行
方式二、年度投标保证金
已按《漳行政〔2012〕19号》及《漳建易[2012]12号》文要求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或者已缴存福建省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龙头企业,应出具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使用期限内的收讫证明以及被认定为龙头企业的有关证明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7年 4 月11日08时30 分前通过网络上传至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投标操作指南及企业业务系统的帮助文档。若有疑问,可向电子招投标平台开发公司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咨询。技术支持电话:0596-2032597。
7.2. 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提交网上投标文件。开标前,投标人应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以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同时提交一份备用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备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备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备用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4. 开标时,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应当持注册建造师证书、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相应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未前来参加开标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漳州招标采购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云霄县行政服务中心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云霄县马铺乡人民政府;
地 址: 云霄县马铺乡 邮编:363302;
电 话:13709340986 ;
联系人:李先生 ;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兴诚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漳州市元光南路与江滨路交汇处万豪国际2栋402室,邮编: 363000 ;
电话: 0596-2667020
联系人: 小刘
交易中心名称:云霄县行政服务中心;
地址:云霄县莆美镇电信大厦裙楼2楼。
监督部门:云霄县发展和改革局、云霄县城乡规划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