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霄县殡仪服务中心建设项目(Ⅱ期)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榕晋漳招字[2016]第021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云霄县殡仪服务中心建设项目(Ⅱ期)施工监理已由云霄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云发改审【2014】118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云霄县颐圆殡仪服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招标人为云霄县颐圆殡仪服务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州晋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 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漳州市云霄县。
2.2. 工程建设规模:总投资为4943.8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本项目预算审核价为7803481元(含暂列金30万元),本次招标主要为园林绿化、道路广场、停车场、围墙、挡土墙、给水排水管道、电力电信等公用辅助工程等内容的监理。
2.4. 监理服务期限:从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完成竣工验收、工程保修期结束以及完成监理合同约定的全部监理工作内容。
2.5.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 监理服务费: 监理服务费按中标价的监理费率的2%计取,不因工期延长或工程造价增加等而另行计取额外监理费和附加监理费填报监理费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丙级及以上监理企业资质;
3.3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并且必须在投标人本公司进行注册;
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3.6对投标人其他主要监理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0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1月19日至2016年11月23日登陆到新的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报名。
4.3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文件,只提供电子招标文件。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企业业务系统的网上支付标书费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
5.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选取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以下两种方式任选其一)
方式一:单项工程缴交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6年12月14日北京时间17:00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由企业基本账户汇达以下账户(以款项到达为准),现金缴纳或分支机构汇出均不予受理;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为人民币贰仟伍佰元整(¥:2500元);
方式二:年度投标保证金
6.4投标人可按《漳行政[2012]19号》及《漳建易[2012]12号》文要求提交年度投标保证金。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书”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
说明:
①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账户汇出。而且投标人的企业基本账户必须与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企业诚信资料库”登记一致。
②投标人在电汇、转账投标保证金时一定在备注栏认真填写工程项目全称,否则招标人无法辨别投标保证金所属工程项目,无法出具到账证明,由此造成的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6年12月15日08时30分前通过网络上传至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网上提交投标文件,同时提交一份备用电子投标文件(.nZZTF格式)(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备用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备用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备用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7.4投标人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备用电子投标文件地点为:云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云霄县莆美镇电信大厦裙楼二楼)。
8.发布公告的媒介
9.联系方式
招标人:云霄县颐圆殡仪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云霄县下河乡新坡村双边山,邮编:363300
电话:0596-8509699
联系人:吴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晋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胜利东路21号东湖大厦4楼A2室
邮编:363000
电子邮件: 2802752952@qq.com
电话/传真:0596-2669692
联系人:周小姐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云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云霄县莆美镇电信大厦裙楼二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