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电子招标)云霄火田(国道324线)至和平乡公路建设工程(K2+971.456-K4+770)及云霄火田至和平乡道路(和田路东段-开漳大道至世坂路段)市政配套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云霄火田(国道324线)至和平乡公路建设工程(K2+971.456-K4+770)及云霄火田至和平乡道路(和田路东段-开漳大道至世坂路段)市政配套工程已由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漳州市交通运输局、云霄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漳发改审【2012】177号、漳交总工【2016】88号、云发改审【2016】8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云霄县路达公路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多渠道筹集解决(资金来源),招标人为云霄县路达公路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的建设地点:①云霄火田(国道324线)至和平乡公路建设工程(K2+971.456-K4+770)路线起于云霄县火田镇下楼村(K2+971.456)与开漳大道平交,新建漳江大桥跨越漳江后,途径上窖村,建上窖中桥跨越西溪河流,之后于K4+746.7处设置世坂中桥跨越云霄自来水厂供水管道,终于下河乡世坂村(K4+770);②云霄火田至和平乡道路(和田路东段-开漳大道至世坂路段)市政配套工程建设地点为云霄县和田路东段-开漳大道至世坂路段;
2.2项目的规模:①云霄火田(国道324线)至和平乡公路建设工程(K2+971.456-K4+770):项目起点K2+971.456,终点K4+770,主线里程1.799公里;按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行车速度60km/h,路基宽24米,路面宽16米,沥青路面;全线共设置大桥1 座 247米、中桥2座118.08米、涵洞4道99米;本工程总预算投资11241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7632万元。②云霄火田至和平乡道路(和田路东段-开漳大道至世坂路段)市政配套工程主要铺装人行道彩砖10757平方米;给水管道长1865米,雨水管道长2758米;污水管道长1670米;电力管线长2850米;通信管线长2800米;以及安装照明路灯104套。本项目概算投资2978.8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①云霄火田(国道324线)至和平乡公路建设工程(K2+971.456-K4+770)主要建设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涵工程、交叉工程、交通安全设施、绿化等附属工程等;②云霄火田至和平乡道路(和田路东段-开漳大道至世坂路段)市政配套工程建设内容包括给水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电力通信工程、照明工程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施工图纸、预算审核书或工程量清单等及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15天前发出的澄清或修改文件;
2.4资金来源:业主多渠道筹集解决;
2.5工期要求:工程施工计划工期为540个日历天(18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实际交工日期起24个月;
2.6质量要求:符合《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04)、《公路工程交(竣)工验收办法》、《公路工程交(竣)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规定,竣(交)工验收质量评定要求达到合格标准及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的合格标准及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或联合具备下列两项资质:①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②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2)投标人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投标人必须列入全国公路信息信息管理系统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
(3)投标人业绩条件: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下列两项业绩:①2011年12月20日(以交工时间或竣工时间为准)以来至少成功地完成过1个合同且合同价在7000万元以上(或长度1.5公里以上)的二级或以上普通公路(含路基、路面等,路面结构形式为沥青混凝土)工程或高速公路工程,以上业绩应已交(竣)工验收合格;②2011年12月20日(以交工时间或竣工时间为准)以来至少成功地完成过一座大桥或以上施工(大桥是指:单孔跨径40m≤L0 <100m,多孔跨径总长100m≤L<500m),以上业绩应已交(竣)工验收合格;
注:1.长度以路线里程计算;
2.以上数据有“以上”字句的均含本数;
(4)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5)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
3.2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一级公路工程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临时建造师),必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具有中级及以上(含中级)职称;
3.3安全员应持有相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形式申请;
3.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以上统称关联企业)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按照无效标处理;
3.6中标候选人不得与同一标段已中标的监理单位为同一法人、相互隶属或隶属同一法人,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2月30日至2017 年1月3日可利用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登陆到新的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
http://www.zzgcjyzx.com。
4.2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等),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如需书面材料及图纸请至招标代理公司购买,售后不退)。
4.3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提交网上投标文件,同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光盘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5.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伍拾万圆整(¥ 50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
投标保证金可选择下列其中一种形式:
(1)投标保证金必须在2017年1月20日16:00时前由企业基本账户一次性汇达并解入招标人指定银行帐号(以到户银行出具的证明为准),否则其投标担保视为无效。
汇入银行投标保证金专用户:
账户1:开户银行:建行云霄县支行;
帐户名称:云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 号:3500 1667 2070 5251 1880
账户2:开户银行:中国银行云霄支行;
帐户名称:云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 号:4195 6819 0817
(2)年度投标保证金已按《漳行政〔2012〕19号》及《漳建易[2012]12号》文要求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
(3)采用投标信用银行保函
投标人须提交一份金额伍拾万元的投标信用银行保函,该保函应由投标人开立基本帐户的银行开具(若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为银行的分支机构,不具备开具投标信用银行保函资格时,可由该分支机构的上级且具有开具投标信用保函资格的银行开具,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并保证其有效。办理投标信用保函所需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云霄火田(国道324线)至和平乡公路建设工程(K2+971.456-K4+770)及云霄火田至和平乡道路(和田路东段-开漳大道至世坂路段)市政配套工程投标保证金” )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月22日北京时间8:30时前通过网络上传至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备用电子投标文件等资料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年1月22日北京时间8:30时,提交地点为:云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投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无效:
(1)投标人电子投标书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内到达工程项目交易系统;
(2)因投标人原因,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投标书解密失败或无法导入的(所有投标人解密完成后十分钟内);
(3)电子投标书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电子签章或电子签名。
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投标操作指南,见企业业务系统的帮助文档。若有疑问,可向电子招投标平台开发公司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咨询。技术支持电话:0596-2032597、0512-58173200、400-850-3300。
备注:①在递交投标文件(电子光盘)时,投标人应提交清晰可辨的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或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或银行信用保函)和法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开户许可证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投标人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各一份。注:若法定代表人到场参加开标会议的应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根据漳政办【2015】141号文件规定,本项目开标时,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到开标现场参加核验;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未到开标现场核验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不予以接收。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福建招标与采购网、漳州招标采购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云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网站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云霄县路达公路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 云霄县
联系人:方先生 电话:0596-8528302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新浦东路2号桂溪名都 6楼代理部
联系人:小陈 电话(传真):0596-2961882
地址:漳州市新浦东路2号桂溪名都六楼招标代理部
监督联系电话:漳州市交通运输局0596-2123601;云霄县发展和改革局0596-8532173;云霄县交通运输局:0596-85323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