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霄县大众兴道路建设项目(一期工程)(美霞大道)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云霄县大众兴道路建设项目(一期工程)(美霞大道)施工监理已由云霄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云发改[2011]146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云霄县兴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业主多渠道筹措,招标人为云霄县兴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厦门天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 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云霄县大众兴道路;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工程建安费约2300万元,云霄县大众兴道路建设项目(一期工程)(美霞大道),设计起点K0+011.5至设计终点K1+147.692施工范围内项目包括46.04米的桥梁,道路、排水、通信、桥涵等工程等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及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发出的澄清、修改或补充通知为准。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云霄县大众兴道路建设项目(一期工程)(美霞大道)施工设计施工图包含的所有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含招标人提供的与本项目相关的所有施工图、工程量清单、澄清、修改、补充说明等所含内容)、竣工验收阶段、保修阶段的投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安全生产控制、节能管理和合同、信息管理、配套专业及交底移交相关手续等内容的全过程监理。
2.4. 监理期限:从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结算,且保修期满、监理资料及施工资料归档完成止。(工期延长、分期施工,监理费用不予调整。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费已包含在中标监理费中)。
2.5. 工程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相关规范的合格及以上标准 ;
2.6. 监理服务费:本项目的监理服务费以固定费率的方式进行报价,招标人的监理服务费费率为1.7%。监理费用按实结算,以本工程财政结算审核后的工程结算总价乘以中标的监理费率计取。
3.投标人资格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甲级监理企业资质;
3.3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同时应为投标人本公司的在职职工;
3.4其他要求:投标人已按闽建办筑【2016】8号文规定省外入闽监理企业须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息;(2)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改革委[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规定,投标人必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总监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5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3.7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业绩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监理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 10 月 10 日至2016年 10 月 14 日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企业业务系统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下载网址:http://www.zzgcjyzx.com)
4.2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企业业务系统的网上支付标书费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
4.3 开标时投标人应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与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开标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存入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的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柒仟捌佰元整(¥7800元);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北京时间2016年 11 月 1 日16时00分前(指款项到达指定账户时间);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说明:由企业基本账户汇达以下账户(以款项到达为准),现金缴纳或分支机构汇出均不予受理。汇入投标保证金的银行专用帐号如下:
账户1:开户银行:建行云霄县支行;
帐户名称:云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 号:3500 1667 2070 5251 1880
账户2:开户银行:中国银行云霄支行;
帐户名称:云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 号:4195 6819 0817
备注:①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账户汇出,投标人在电汇、转账投标保证金时一定在备注栏认真填写工程项目全称,否则招标人无法辨别投标保证金所属工程项目,无法出具到账证明,由此造成的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负责。②投标人自己需考虑银行之间汇款所需的时间,确保投标保证金能按时到达指定的账户,以款项到达账户的时间为准。递交投标文件时须出示提交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需提供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对)。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人应于2016年11月2日 8 :30时(北京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漳州市工程交易中心网上投标系统平台。同时将存有电子投标文件的光盘或U盘装入信封内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写明投标单位名称和工程名称,提交到指定地点,逾期将不予接受。
7.2 提交地点:云霄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地址:云霄县莆美镇电信大厦裙楼);
7.3 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收投标文件;
7.4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一)投标人电子投标书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内到达工程项目交易系统;(二)因投标人原因,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投标书解密失败或无法导入的(所有投标人解密完成后10分钟内);(三)电子投标书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电子签章或电子签名的。
7.5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6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或委托代
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必须到场签到并携带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保证金缴交凭证、开户许可证及法人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按未递交标书处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漳州招标采购网(http:// http://漳州招标采购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www.zzgcjyzx.com)、云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zzyx.fj.cn)等媒介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云霄县兴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电 话: 0596-6011881
联系人: 唐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天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水仙大街新城国际1栋1108室
联系人: 小王、小沈
联系电话: 0596-2165516 传真: 0596-2166516;
交易中心名称:云霄县行政服务中心
地址:云霄县莆美镇电信大厦裙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