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云霄县江辉路威惠庙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安置房建设项目已由云霄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云发改审[2016]69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云霄县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建设资金由业主单位自筹及银行贷款,招标人为云霄县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晏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云霄县江辉路威惠庙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安置房建设项目
2.2. 工程建设地点:云霄县云陵镇云糖路西侧。
2.3. 工程建设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22650.54平方米,其中计容面积18724.64平方米;不计容面积3925.9平方米。项目主要建设两幢安置房144套,以及配套建设零售商业店面、物业管理用房、停车场、道路、绿化、给排水、电力等基础设施。项目概算投资7714.63万元。
2.4. 招标范围和内容:云霄县江辉路威惠庙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安置房建设项目,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造价资料所列指的范围、招标文件以及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为准。
2.5.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51181079元(其中含暂列金250万元);
2.6.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600日历天;
2.7. 质量要求:达到现行相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5.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3.6. 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3.7.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8.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其执行的文件为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关于电子招投标的规定。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 10月 13 日至2016 年 10月17 日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www.zzgcjyzx.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招标人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文件。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电子软件打开。投标人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后,应检查电子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电子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
4.3. 招标图纸由投标人根据需要另行向招标代理机构联系购买。
4.4. 有关网上电子投标操作的疑问,可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咨询。技术支持电话:0596-2032597。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K的取值区间10%~11.99%)。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方式1:单项工程投标保证金
6.1.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6年 11 月 4 日17:00前汇达招标人指定帐户;
6.1.2投标保证金金额:捌拾万元整 (800000 元)
6.1.3提交方式: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转账或电汇方式汇至招标文件指定银行账户(指款项到达指定账户的时间),电汇或转账单上需注明工程项目名称。
汇入投标保证金的银行专用帐号:
账户1:开户银行:建行云霄县支行;
帐户名称:云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 号:3500 1667 2070 5251 1880
账户2:开户银行:中国银行云霄支行;
帐户名称:云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 号:4195 6819 0817
6.2方式2:年度投标保证金
根据《漳行政[2012]19号》、《漳建易[2012]12号》及《闽建筑[2014]33号》文要求提交年度投标保证金。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或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建筑施工企业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若年度投标保证金金额不足,需按项目交存单项投标保证金80万元。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8. 其他
8.1. 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持身份证原件于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且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应当持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8.2.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开标时提交一份电子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投标人应携带制作投标文件的CA参加开标会议并现场进行解密。
8.3. 开标时间:2016年 11 月 7 日北京时间 08 时 30 分。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云霄县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
地址:云霄县云漳路535号
联系人:方先生
电话:13606991163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晏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云霄县江辉路128号 三楼 邮编: 363300
联系人:小张
电话:0596-8523093 传真:0596-8523093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云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云霄县莆美镇电信大厦裙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