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红旗路(北仓路至北环城路)道路工程施工监理答疑纪要
一、投标须知第27.2款更改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在确定中标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通知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在该中标通知书应给出招标人对中标人按合同实施的监理费中标价、监理服务期限及有关签订合同的时间、地点。”。
二、投标须知第27.2款更改为:“中标人在确定中标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到招标代理机构领取中标通知书…。”。
三、评标定标办法——资格评审第2.3款更改为:“…并持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全国或福建省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
招标文件涉及到以上更改的内容,均做相应修改。
招标人:漳州市芗城工业加工区开发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八月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