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区内河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施工监理
答疑
一、答疑
1、问:招标文件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同时具备以下两项监理企业资质:① 市政公用 工程监理企业 甲 级资质和② 水利水电 工程监理企业 乙 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监理企业资质等级证书。”,请问“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水利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是否满足招标要求。
答: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水利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满足本招标项目要求的水利监理企业资质。
2、问:本项目要求的同类同等业绩所说的农村污水处理工程是指什么样的污水工程,请问乡镇市政污水处理工程、污水提升泵站、污水处理厂工程,能符满足本项目的农村污水处理工程业绩要求?
答:乡镇市政污水处理工程、污水提升泵站、污水处理厂工程满足本项目的农村污水处理工程业绩要求。
注:
①、招标文件与本澄清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②、投标人若有需要的,可在截标前到招标代理机构领取本答疑的书面材料。
③、投标人应在截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④、投标人应重新下载本次答疑后的招标文件。
招 标 人: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单位:福建兴诚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2018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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