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电子招标)漳州市九龙江大桥与北江滨路交叉增建匝道工程施工监理补遗书001号


【信息时间: 2017/1/24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漳州市九龙江大桥与北江滨路交叉增建匝道工程-施工监理
补遗书001
一、投标人问答
1、问:招标文件P38提到第6点和第11点有冲突,请说明哪一个为准?
答:删除P38备注中的第11条,第6条:监理员不作为资格审查强制性标准,只需在“附件C-1拟投入监理人员情况汇总表”中填报,并作为投标人中标后投入的人员数量及资格的最低要求。根据工程的建设需要招标人有权要求增加相应专业监理人员数量。
   修改为本表中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试验员不作为通过资格审查的强制性要求,投标人无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人员名单和详细资料,只需在“附件C-1拟投入监理人员情况汇总表”中填报,并作为投标人中标后投入的人员数量及资格的最低要求。根据工程的建设需要招标人有权要求增加相应专业监理人员数量。
2、问:招标文件P40提到财务要求,应提供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的监理合同作为证明文件,即可满足要求,还是还需要提供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的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因为2016年度的财务会计报表还未统计出来,无法提供证明。
答:P40附件5-5  财 务
 项 目
    
备注
财务能力
投标人在2014 20152016三年中已签订和完成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合同年平均营业额(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不少于人民币300万元。
 
 注:1.应提供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合同(以费率计费的监理合同需补充提供施工合同)等证明扫描件
修改为:
 项 目
    
备注
财务能力
投标人在2013 20142015三年中已签订和完成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合同年平均营业额(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不少于人民币300万元。
 
  注:1.应提供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合同(以费率计费的监理合同需补充提供施工合同)等证明扫描件
    3、问:招标文件第5页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②银行保函、担保保函:担保保函应由工程担保公司所在银行出具,出具担保保函的工程担保公司应在项目所在地的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需附相关证明材料),办理担保保函所需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请问招标人:担保保函是由工程担保公司出具,还是由担保公司所在的银行出具,如果由担保公司所在的银行出具,那本项目是否不接收担保公司的保函?
答:P56.2条、P1111.1条、P1211.1条条款名称“若采用银行保函,出具保函的银行级别及担保保函的出具要求”中的:担保保函应由工程担保公司所在银行出具,出具担保保函的的工程担保公司应在项目所在地的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需附相关证明材料),办理担保保函所需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修改为:担保保函-出具担保保函的的工程担保公司应在项目所在地的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需附相关证明材料),办理担保保函所需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二、招标文件修改补充
    招标人地址:“漳州市龙文区碧湖万达广场写字楼A24层”修改为:“漳州市龙文区碧湖万达广场写字楼B26层”。
 
备注:
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标人:漳州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市广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7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