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新民花园5、6号楼保障廉租住房二次装修工程
施工监理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二)
致各投标人:
(1)本工程资格文件中有关总监业绩的内容以招标文件第14页26.1 条款中(5)的内容为准;工程业绩以第14页26.1 条款中备注①的内容为准;招标文件中相应条款均作相应更改,投标人须重新导入答疑修改后的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第46页投标费率更改为“投标报价”。
(3)招标文件第17页31.2条款删除。
注:1、各投标人领取招标资料后,应仔细检查招标资料所有内容,如有缺漏请尽快与招标代理单位联系,否则,后果自负。
2、补充通知及答疑纪要将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 、漳州招标采购网、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漳州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公布。
3、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答疑中未明确的,均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当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补充通知及答疑纪要的书面为准。
4、请各投标人自行到福建东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漳州分公司(漳州市大通北路58号和平里新村28幢507室)索取书面通知书。
联系人:小许 联系电话:0596-2061006 传真:0596-2061007
招 标 人:漳州市房地产开发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东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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