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电子招标)漳州市市区第二饮用水源工程(城区引调水工程)(靖城大道段)施工监理答疑纪要


【信息时间: 2018/8/12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漳州市市区第二饮用水源工程(城区引调水工程)(靖城大道段)施工监理答疑纪要


致各投标单位


本工程招标文件答疑澄清如下:


问题1:本工程业绩要求为市政公用工程中给排水一级工程。根据市场了解,目前漳州地区做过的项目基本都达不到给排水一级工程,直径2.5米的管径很少,漳州基本没有。建议业绩改为二级工程。且本工程的工程规模也是二级工程,监理服务费为95万元,根据监理招投标办法及招投标规则的规定:50万元~300万元的项目,业绩可由招标人根据项目具体情况自行选择。


答复:本项目要求的投标人及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工程业绩”更改为: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市政公用工程,等级为


问题2:可否将招标文件中第六章授权委托书格式“委托代理人盖个人章”更改为“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后扫描上传?


答复:招标文件中授权委托书格式“委托代理人:(盖个人章)”更改为“委托代理人:(签字)”,授权委托书须打印并相应盖章、签字后,再进行扫描并上传。


问题3:招标文件p47页其他主要人员12.2.b(工程开工后,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投标人变更项目监理机构总监理工程师,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人民币9.5 万元的违约金;变更项目监理机构其他人员,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 监理工程师交纳人民币3万元,其他监理员每人次人民币1万元的违约金),与招标文件p98页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到位承诺书中的第2点(工程开工后,因我单位自身原因, 我单位变更项目监理机构总监理工程师,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监理服务费2%且不少于人民币壹万元)万元的违约金;变更项目监理机构其他人员,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监理服务费6‰且不少于人民币叁仟元)万元的违约金。)内容不一致,请问以哪个为准?


答复:以招标文件p47页12.其他主要人员2.b、“工程开工后,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投标人变更项目监理机构总监理工程师,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人民币9.5 万元的违约金;变更项目监理机构其他人员,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 监理工程师交纳人民币3万元,其他监理员每人次人民币1万元的违约金。”为准,招标文件p98页(七)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到位承诺书第2点须按以上内容填写承诺。


 


注:1.各投标人请自行重新上网下载答疑后的招标文件,答疑中未明确的,均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当招标文件、答疑纪要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答疑纪要为准。


2.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标人:漳州发展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互华土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18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