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脚路(漳华路至闽南路)道路工程施工监理
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 致:各潜在投标人 1、订立监理合同时采用固定费率的形式,以《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作为参考依据,建安造价暂按294088元计费,监理费费率为:294088元÷12775432元=2.3%。监理费用按实结算,实际的监理服务费金额=财政审核确定的建安结算总价×中标费率(中标费率在合同实施期间不予调整),保修期(贰年)的监理费已包含在实施监理服务收费中,不再计取。不论国家政策或法规、标准及市场因素的变化等情形,监理费费率均不做任何调整。 2、本项目不支持预付款,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43条,7.6.1项履约保证金中:“且招标人应当在中标人项目监理机构进场前支付等额的预付款。”此句删除。 3、诚信库下载下来的招标文件导出来的PDF格式第89页的委托书中委托代理人是要签字或盖章还是要盖个人章?因为跟新点新建后的委托书中不一样,以哪一版为准? 答:授权委托书中委托代理人以签字或盖章为准,委托代理人(签字)是指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后,再进行扫描并上传。 注: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工程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标人:漳州金峰经济开发区开发总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厦门天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 年5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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