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台商投资区翁角路(锦江大道至洪岱路)道路工程施工监理答疑纪要


【信息时间: 2012/10/16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一、招标文件澄清
1问:招标文件第39页项目监理部人员配备中要求监理员提供岗位证。是否具有岗位证即可,没有专业要求?
答:不要求,按招标文件执行。
 
二、招标文件修改
1招标人联系地址为漳州台商投资区龙池广场五楼工程一部。
2本工程拟派的总监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福建省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含有效相关记录),并在投标人本公司进行注册(提供无在监工程及监理人员到位承诺书)。
3招标文件第9页第23条“非本市建筑业企业中标后应按规定办理有效的《外来驻漳建筑企业备案登记证明书》且符合漳建工[2012]102号文规定。”更改为“非本市建筑业企业中标后应按规定办理有效的《外来驻漳建筑企业备案登记证明书》”。
4、招标文件第409.1④投标人的拟派人员及业绩不低于下列要求表中的备注第3点“若合同协议书及工程验收报告或质检部门出具的质量鉴定书未能表达”更改为“若监理合同及工程验收报告或质检部门出具的质量鉴定书或业务手册未能表达”
 
 
 
 
 
招标人:漳州市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卓知项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20121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