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及芗城区档案馆新馆项目施工监理招标答疑纪要 一、投标人提问解答如下: 1、问:招标文件P20保证金汇款标注:是注明项目名称还是注明招标项目编号,请明示? 答: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4.1项中:“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回单上注明项目名称(漳州市及芗城区档案馆新馆项目施工监理)”。 2、问:可否将招标文件中第六章授权委托书格式“委托代理人盖个人章”更改为“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后扫描上传?。 答:招标文件中第六章授权委托书格式中的“委托代理人(盖个人章)”是指由委托代理人签字后再扫描并上传。 二、根据漳州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暂停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函》通知,本项目不要求投标人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且无行贿犯罪记录。 三、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其他资料”中应上传在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网址:shixin.court.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网页截图。 注:1、招标文件与本答疑纪要不一致的,以本答疑纪要为准。 2、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本单位概不负责。 招 标 人:福建漳龙建投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八月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