诏安湾西岸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施工监理(第二次招标)答疑纪要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一、答疑纪要:
1、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第2.24(1)规定信用考核加分标准采用福建交通运输厅的评价结果,该条款违反招标法公平规定排斥其他区域未参加评价的企业,建议同步采用交通运输部的信用评价结果。
答:本项目招标文件范本严格按照福建省公路水运工程电子招标投标示范文本(2020),信用考核加分标准按招标文件执行。
2、问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中,“港航专业”指:港航工程、航道工程、航道整治工程、港口建筑工程、水道及港口工程、港口水工建筑工程、航务工程、水工工程、水运工程、海洋工程、港工工程、港口工程、海岸工程、近岸工程。
请问:职称专业名称为水工建筑是否可以满足上述港航专业的要求? 2、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缺陷责任期为36个月,根据2017年7月1日施行的《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中规定,缺陷责任期一般为1年,最长不超过2年。根据本项目实际需要,建议缺陷责任期修改为12个月较为合理。
答:①“港航专业”指港航工程、航道工程、航道整治工程、港口建筑工程、水道及港口工程、港口水工建筑工程、航务工程、水工工程、水运工程、海洋工程、港工工程、港口工程、海岸工程、近岸工程,水工建筑工程视为满足上述港航专业的要求。②按招标文件执行。
3、问本项目最终监理服务费以建安结算审核总价×监理中标费率计算,报价以10516万元为基数计算的基准价,实际监理服务费又需再下浮,中标监理费率低于监理市场成本,建议招标人适当的提高本监理服务费最高限价,避免再次流标。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说明:①、本补充通知发布后,招标文件和招标答疑及补充通知不同之处,以招标答疑及补充通知为准。②、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标人:诏安城投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宏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3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