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澄镇食品集中区二期区内道路工程施工监理
补充说明
招标编号:HXZ(漳) 16061号
一、原招标文件中规定“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万伍仟元(小写:15000元)”,现修改为“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肆仟元(小写:4000元)”。招标文件中涉及到投标保证金金额的均按上述内容做相应修改。
二、若有投标人已在本补充说明发布前已按15000元金额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无需再按上述修改后的金额提交投标保证金。
三、答疑纪要:
1.问题:招标文件第8页7.3安全监理员1人,应持有市级或以上相关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安全监理员岗位证书或安全监理员培训证书或安全监理工程师证书;现在相关部门颁发的都是安全(员)岗位证书或安全(员)培训证书,可以吗?是否需要附加监理岗位证书?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2. 另外有些相关岗位证书没有单位名称,可以附上养老保险缴费证明,以上面的单位名称为准?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注:
①招标文件与本补充说明不一致的,以本补充说明为准。
②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标人:龙海市海澄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 期:2016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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