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西湖生态园道路工程-胜利西路(上坂路至惠民路)道路改造提升工程施工监理答疑纪要


【信息时间: 2021/6/25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漳州西湖生态园道路工程-胜利西路(上坂路至惠民路)道路改造提升工程施工监理答疑纪要

 

一、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48项一、4.(4)修改为:“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建市〔2017〕241号)文件的精神,以及闽建告字〔2020〕59号、闽建告字〔2020〕111号、闽建告字〔2020〕162号、闽建告字〔2020〕163号、闽建筑函〔2021〕12号、闽建筑函〔2021〕28号等相关文件规定,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前投标人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为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和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二、招标文件中的“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市政公用工程中的城市道路工程,等级为一级。”

三、招标文件中的“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无在建工程需提供的证明”是指:以在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在建项目施工监理项目部人员查询结果为准(http://220.160.53.49:8888/default/com.hymake.maius.serve.view.unitServePersonInfoOut.flow,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在推荐中标候选人前,评标委员会将对拟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相关信息进行核对。

四、招标文件中的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删除具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的市政公用工程或道路桥梁工程的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五、 招标文件涉及到以上更改的内容,均做相应修改。

、各投标人自行重新上网下载答疑后的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其它未尽事项均按答疑后的招标文件执行。

      

          人:漳州城投市政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月二十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