迎宾西路上坂至牛崎头(芗城区)道路改造工程施工监理(二次)答疑纪要


【信息时间: 2012/11/26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致各投标单位:
1、问题:6.3商务评审中:(二)监理设施、设备及检测:“投标人企业本身具备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资质丙级加1分、乙级加1.5分、甲级加2.0分”。不合理?
答:6.3商务评审中(二)监理设施、设备及检测(满分5分):设施、设备符合资格审查强制性标准要求的,得3分,不符合得0分。投标人企业本身具备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资质丙级加1分、乙级加1.5分、甲级加2.0分;联合体具备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资质甲级加1.5分;
2、试验室主任是否属于联合体中任何一方的固定员工均可以?
答:联合体成员中的任何一方的固定员工均可以。
3、请各投标人自行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索取技术文件封面。(0596-2682006
 
招标人: 漳州市芗城区交通建设开发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聚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21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