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补充通知
1、总监理工程师(含备选总监理工程师)应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公路水运监理工程师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质监发〔2011〕572号)的规定要求进行从业登记和业绩登记,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有关试验监理员资格要求还需持有与本项目专业相关的试验检测员证书或培训证书,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总监理工程师(含备选总监理工程师)业绩加分项中(P34)是指“总监理工程师每加1项加1分,最多加1分;备选总监理工程师每加1项加1分,最多加1分,本项合计最多得2分”。 本项目的同类同等业绩是指“应同时具备一级或以上公路的路基工程、路面工程、单跨跨径≥80米的跨越江(或河或海)的特大桥梁工程的监理经验,公路要求长度总长≥5公里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特大桥梁工程与公路工程可不属于同一合同项目,但需满足上述公路桥梁要求且经竣工验收合格,一项单列的公路工程合同与一项单列的特大桥梁工程合同,只能算一项业绩。”
3、修改:招标文件第四篇合同专用条款第2.1.4监理服务的内容(P41)第(1)条款修改为“(1).按监理合同和《福建省公路水运工程工地实验室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建立总监办中心试验室,其母体资质须为监理人;按施工工序及监理工作需要按有关规定开展抽检、平行检,并对检测数据、检测结论负责,具体服务内容见‘检测服务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增设《福建省公路水运工程工地实验室管理办法》(试行)做为本招标文件的附件,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查阅或到招标代理机构领取。
4、招标文件第四篇合同专用条款第2.1.4监理服务的内容第(45)条款(P43)后面增设
下列内容:“检测服务内容:(1)按照合同和公路工程监理规范要求,本着“以数据为准、以文字为据)的原则,负责合同范围内的验证试验、工艺试验、标准试验、抽样试验、验收试验,及时提供试验检测成果与报告,并对其真实性负责,以确保工程质量完全处于受控状态。(2)应及时、准确地为监理工程师提供试验检测数据或试验报告或监理工程师、发包人认为有必要的试验检测分析意见,为监理工程师进行工程质量控制和评估提供依据。(3)依据监理工作计划同步编写试验检测工作计划,报送发包人,据此安排好试验检测服务工作。(4)应根据总监办传送的监理实施细则,进行参照编制相应的试验检测细则,抄送发包人。(5)对业主提出需要进行的专项试验工作,监理人必须执行。”
二、答疑
1、问:招标文件P13页24.1条款:“履约担保形式为现金方式,金额为监理服务费合同额的10%”,考虑到本项目没有预付款且支付方式按进度比例支付,业主单位能否将履约担保方式改为银行履约保函方式,同时额度能否适当降低,以保证监理工作顺利进行。
答:同意履约担保可采用银行履约保函方式,但履约担保额度不变。
招标人:漳州市交通运输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高诚信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012- 9-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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