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山新城渠道整治及临时排水工程(一期)施工监理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 招标编号:E3506010601100076 一、答疑 1. 问: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质量检测员管理的通知》(办建管[2017]139号)规定: “取消水利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各监理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自行聘任满足工作要求的监理工程师担任总监理工程师。”是否只须提交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即可? 答:不可以只提交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按招标文件执行。 2. 问:本项目已要求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的专业均以资格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的职称证上的专业又重复要求,建议取消监理工程师“具有水工建筑或工程测量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监理员“具有水工建筑或水土保持专业初级及以上职称”要求。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3. 问:本项目资质要求水利工程,业绩要求水利及景观绿化工程,不符合企业资质管理办法规定,水利资质企业不得同时承接景观绿化工程,建议取消“含景观绿化工程,绿化面积不小于10000平方米”要求。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二、补充通知 第2章 第1节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22 12.3其他要求4、电子投标文件制作:(9)开标时投标人应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与法人授权委托书,同时必须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修改为“投标人可在线开标或在开标会场参加开标,如到场参加开标的,需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与法人授权委托书,同时必须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答疑纪要或补充通知的书面为准。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标人:漳州市圆山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福建泉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18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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