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京花园”(坑尾后坑)安置房监理
补充通知01
一、招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澄清、说明
1、问:本工程项目规模较大,且为EPC项目,工期较为紧张,根据闽建建{2018}37号文的规定,为了方便及时备案及人员到位管理,总监理工程师是否有要求无在建项目,如有是否需要提供福建省质量安全网人员备案查询的网页截图?
答:本招标项目要求总监理工程师无在建项目,投标时应提供总监理工程师无在建承诺书(格式自拟)及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网-在建项目施工监理项目部人员查询的网页截图。
2、问:根据《闽建建【2018】36号》文件要求建设单位办理施工许可时应在“福建省工程项目建设监管系统”中登记监理单位的总监理工程师,要求总监理工程师不可以跨地区报备,且在建设单位同意的前提下不可以超过三个项目,招标文件没有明确总监理工程师在投标期间是否可以有其他在建项目,请给予明确。
答:详见问题1。
3、问:招标文件 p44页其他主要人员2.b工程开工后,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投标人变更项目监理机构总监理工程师,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监理服务费2%且不少于人民币壹拾伍万元);变更项目监理机构其他人员,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 (监理服务费6%且不少于人民币伍万元),与招标文件p100页2.工程开工后,因我单位自身原因, 我单位变更项目监理机构总监理工程师,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监理服务费2%且不少于人民币壹万元)万元的违约金;变更项目监理机构其他人员,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监理服务费6‰且不少于人民币叁仟元)万元的违约金,内容不一致,请问以哪个为准?
答:本招标项目变更项目监理机构总监理工程师,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监理服务费2%且不少于人民币壹拾伍万元);变更项目监理机构其他人员,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 (监理服务费6‰且不少于人民币伍万元)。由于系统固化原因,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到位承诺书无法修改,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自行修改。
二、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的相关内容与本补充通知不符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
三、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标人:漳州蓝田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 2020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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