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电子招标)龙海市港尾镇石埠土石方工程施工监理补充通知


【信息时间: 2016/1/5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龙海市港尾镇石埠土石方工程施工监理补充通知
招标编号:闽泓业2015漳招(053-1)号
 
一、招标文件补充通知
1、本招标项目招标文件中要求“总监理工程师应为本单位在职职工,持有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福建省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更改为:总监理工程师应为本单位在职职工,持有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的福建省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2本项目招标文件中“中标人在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前应向招标人提交 1 名,具有中级及以上的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安全作业证(应为公安部颁发的);允许外聘,若为外聘应与中标人签署委任协议,并附其(从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更改为:“中标人在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前应向招标人提交 1 名(并常驻施工现场),具有中级及以上的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安全作业证(应为公安部颁发的);允许外聘,若为外聘应与中标人签署委任协议,并附其(从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应到场履行职责,考勤标准参照专监违约条款执行。”
二、招标文件其他地方与此相矛盾的以该变更为准。
 
注:本项目招标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的相关通知与本补充通知不符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
 
                    
           招标人:龙海市南太武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泓业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期:20160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