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电子招标)漳州市九十九湾“闽南水乡”河道整治和滞洪区建设工程(一期工程)—滨水景观及滞洪区绿地施工监理答疑纪要


【信息时间: 2015/12/15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漳州市九十九湾“闽南水乡”河道整治和滞洪区建设工程
(一期工程)—滨水景观及滞洪区绿地施工监理答疑纪要
 
各投标企业:
一、答疑
根据本工程的招标文件规定,于20151214日上午11:00时截止时间因投标人未对本工程的招标文件提出任何疑问,故本工程不做答疑。
二、补充通知
1招标文件中“投标人及其拟派出担任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均应具备1项类似项目监理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5年内监理完成且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158号)规定的等级为一级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投资3000万元以上)的施工监理项目。上述业绩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证书批准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更改为“投标人及其拟派出担任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均应具备1项类似项目监理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5年内监理完成且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158号)规定的一级市政公用工程(风景园林工程)的同等、同类施工监理项目。上述业绩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证书批准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
2、招标文件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 备注:②作为加分的同类、同等及以上的工程监理项目业绩指:企业加分业绩指: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5年内监理完成且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158号)规定的等级为一级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投资3000万元以上)的施工监理项目。上述业绩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证书批准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总监加分业绩指:拟担任本项目的总监理(或总监代表)工程师指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5年内监理完成且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158号)规定的等级为一级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投资3000万元以上)的施工监理项目。上述业绩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证书批准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需提供监理合同及竣工验收证书或质检部门出具的质量鉴定书等证明材料;涉及总监或总监代表业绩应体现总监或总监代表姓名,若以上资料未能体现总监或总监代表姓名可提供监理业务手册证明。(投标人和总监的业绩为同一项目时可共用,一个合同标的认定为一个项目;)更改为“备注:②作为加分的同类、同等及以上的工程监理项目业绩指:企业加分业绩指: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5年内监理完成且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158号)规定的一级市政公用工程(风景园林工程)的同等、同类施工监理项目。上述业绩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证书批准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总监加分业绩指:拟担任本项目的总监理(或总监代表)工程师指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5年内监理完成且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158号)规定的一级市政公用工程(风景园林工程)的同等、同类施工监理项目。上述业绩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证书批准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需提供监理合同及竣工验收证书或质检部门出具的质量鉴定书等证明材料;涉及总监或总监代表业绩应体现总监或总监代表姓名,若以上资料未能体现总监或总监代表姓名可提供监理业务手册证明。(投标人和总监的业绩为同一项目时可共用,一个合同标的认定为一个项目;)”
3、招标文件中第4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 专用条件 4、违约责任4.1.1监理人赔偿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正常工作酬金÷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更改为:“4、违约责任4.1.1监理人赔偿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正常工作酬金÷建筑安装工程费
4、招标文件中“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合格或合格以上标准。”更改为“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及《城市绿化工程质量验收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
 
招标人:漳州闽南水乡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欧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51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