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浦路(水仙大街-江滨路)(K0+00--K0+440段)道路工程施工监理答疑纪要


【信息时间: 2019/8/7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仙浦路(水仙大街-江滨路)(K0+00--K0+440段)

道路工程施工监理答疑纪要

 

1.招标文件P47页其他主要人员2.2b、工程开工后,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投标人变更项目监理机构总监理工程师,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万元的违约金;变更项目监理机构其他人员,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 叁仟 的违约金,与招标文件P97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到位承诺书中是第2点(工程开工后,因我单位自身原因,我单位变更项目监理机构总监理工程师,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监理服务费2%且不少于人民币壹万元)万元的违约金;变更项目监理机构其他人员,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监理服务费6‰且不少于人民币叁仟元)万元的违约金内容不一致,请问以哪个为准?

答:招标文件P97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到位承诺书”的第2点“工程开工后,因......的违约金”修改为工程开工后,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投标人变更项目监理机构总监理工程师,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 1 万元的违约金;变更项目监理机构其他人员,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 0.3万元的违约金”。

 

注:1、招标文件涉及以上更改内容均做相应修改

2、本通知要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 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www.zzgcjyzx.com/Front/)、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等媒介发布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的相关信息,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导致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3、本通知要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原招标文件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最后发出的通知的为准。

 

 

招标人:漳州市龙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卓知项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2019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