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海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新建2250kVA用电工程答疑纪要
招标编号:建盛(Z-2015)招字008号
一、投标单位质疑:
1、问:龙海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新建2250kVA用电工程(招标编号:建盛(Z-2015)招字002号)的保证金能否使用福建省龙头企业年度保证金?
答:根据漳建工〔2014〕175号文,闽建筑【2014】33号要求,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建筑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可以作为本项目的年度保证金使用。
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根据闽建筑[2014]33号文《关于实施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保证金制度的通知》,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凭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工程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单项工程交存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须将“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扫描件与资格审查申请书同时提交。
2、问: 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29项24条款要求提交《福建省龙海市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法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单原件一份》,问可否由《投标单位注册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法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单》代替。
答:详本纪要的第二条第1项。
3、关于人员方面,根据电力系统要求,一般投标五大员含: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安全员、造价员。机械员与试验员应属于建筑类范畴。试验员是否可以用进网操作许可证的试验类别。另外造价员、施工员是否可以两名都为安装专业。
4、问:电力施工企业施工员都是安装施工员或者电力安装工长,没有市政或者土建施工员 安装施工员足以满足本项目施工员需求,电力造价员只分送变电与配网,均属于安装专业,且该项目土建部分只为设备基础及管沟部分,无相关建筑结构部分的施工,安装专业的管理人员足够满足要求,请问是否可2个安装专业人员来满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13项4.1条款第四项,施工员 2 人,其中建筑专业 1 人,安装专业 1 人;注册造价师 1 人或建筑专业和安装专业造价员各 1 人(同时具备建筑和安装专业的造价员可只派1人)
答:第3、4条详本纪要的第二条第2项。
二、招标文件修改:
1、 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福建省龙海市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法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单原件一份》全部更改为提交《县级及以上(含县级)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法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单原件一份》。
2、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拟派出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最低资格和人数中要求:“施工员 2 人,其中建筑专业 1 人,安装专业 1 人”更改为“安装专业施工员 2 人”,其他均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3、招标文件P34第2企业相关认证“投标单位为龙海供电公司2015年入围资质查验合格的外协施工队伍名单的,得5分”更改为“投标单位为龙海供电公司(或漳州市供电公司)2015年入围资质查验合格的外协施工队伍名单的,得5分”
注:1、本答疑纪要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2、招标文件涉及到以上更改的内容,均做相应修改。
3、各投标人自行重新上网下载答疑后的招标文件,其它未尽事项均按答疑后的上传的招标文件执行。
招标人:龙海市公安局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建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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