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电子招标)漳州市益民花园安置房(二期)24#楼、25#楼、26#楼及地下室工程答疑纪要


【信息时间: 2014/2/7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漳州市益民花园安置房(二期)24#楼、25#楼、26#楼及地下室工程
答 疑 纪 要
 
本工程截止到201427日上午930分止,收到投标人的投标质疑,具体内容答复如下:
1.招标文件第56页第12.4.2,第一点进度付款按月进度80%支付,但第二点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支付使用及竣工档案资料报备齐全后,发包人应支付至合同价的80%,建议调整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的90%,余下部分待竣工结算完成后支付至工程总造价的95%,剩余5%作为工程保修金。
答:进度付款按月进度80%支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的85%,余下部分待竣工结算完成且竣工档案资料报备齐全后支付至工程总造价的95%,剩余5%作为工程保修金。相应条款同时修改。
2.工程保修期满后一个月内结清全部工程款。建议调整为工程保修期两年满后一个月内结清全部工程款,但承包人必须承担后续的保修责任。
答:工程质量保修金为工程总价款的5%,待保修期满(二年)支付工程总价款的4%,预留工程总价款的1%待防水保修期满后无息支付。相应条款同时修改。
 
招标人:漳州市芗城工业加工区开发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象屿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O一四年二月七日
 
备注:
1、各投标人下载招标资料后,如有疑问请尽快与招标代理单位联系,否则,后果自负。
2、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工程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3、本工程答疑纪要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漳州招标采购网、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