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招标的“诏安县公安局办案中心扩建工程”原定于2012年6月18日至2012年6月25日招标报名,2012年7月13日开标。现接到“诏安县建设局”通知,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因此原“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漳政综[2008]12号)”的招标公告撤消。
2012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