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老年人活动中心改造电梯采购及安装招标答疑


【信息时间: 2011/7/15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一、答疑
1、问: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建议:允许联合体投标,我方采用工厂跟代理商联合体投标对业主也是更为保障放心,且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协会》财政部令第18号,也应该允许联合体投标。
答:不允许,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2、问:付款方式
 本次投标的付款方式是否可以偏离?偏离是否导致废标?
因电梯隶属特种设备专用产品,电梯均为量身定做,考虑到双方的风险及互为保障,我司建议付款方式做以下调整:
①、合同签订之日起七日内,卖方向买方提交合同总价10%的银行履约保证金保函(有效期至电梯安装验收合格后5日内),买方收到保函后支付合同总金额20%作为定金。卖方收到定金后正式安排生产,买方逾期付款超过六十日,卖方有权解除合同。
②、卖方在电梯进场安装前十日内开出付款通知书,买方收到付款通知书后三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50%。卖方收到此款后,按时将电梯设备运至本工程工地。
③、电梯设备到工地后五个工作日内,买方再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
④、电梯安装调试完毕经质量技术监督局验收合格,取得相关证件且竣工备案后起三日内,买方须将合同总金额5%付给卖方。卖方收到此款后即将电梯设备正式移交给甲方使用。
⑤、预留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本项目的质保金,待质保期满后三日内付清。
答:付款方式不可以偏离,按招标文件执行。
二、招标文件的修改、澄清及说明
1、本采购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修改为:2011年7月31日9:00;投标保证金汇达截止时间为:2011年7月30日17:30。
2、其余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招标文件与本通知如有不符,以本通知为准,不符之处相应更改。
 
领取书面资料地址:漳州市胜利东路汇福楼3层1号(市委党校旁)—福建兴诚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小吴   0596-2950888   6157869
 
                          
 
项目业主:漳州市老干部活动中心
 
 
代建单位(采购人):漳州市城市改造建设公司
 
     
                                代理机构:福建兴诚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1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