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公安局蓝田经济开发区派出所项目答疑纪要补充


【信息时间: 2012/11/8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漳州市公安局蓝田经济开发区派出所项目答疑纪要补充

 
1漳州市公安局蓝田经济开发区派出所项目名称修正为漳州市公安局蓝田经济开发区派出所业务用房。
2、本项目拟派出项目经理须附上其注册建造师证书、职称证书、毕业证书和身份证等的电子件,拟派出项目经理必须为独立投标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建造师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专业以建筑专业 为准。
3、原定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为:20121111日下午17:00时前,现推迟为:20121113日下午17:00时前,投标保证金金额及账号不变。
4、原定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为:20121112日上午08:30时—0900时为止,现推迟为:20121114日下午14:30时—1500时为止
5、原定开标时间为:20121111日上午09:00时,现推迟为:201211 14日下午15:00
7、开标地点保持不变。
 
招标人:_漳州市公安局龙文分局
代理机构:上杭县紫金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