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投标人:
漳州市芝山公园改造工程(首期)施工监理项目,因投标人原购买的招标资料中缺少施工图纸《园林工程》部分,现请各投标人凭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据自行向招标代理机构索取。该《园林工程》部分的图纸文印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特此通知
注:①、招标文件其它条款保持原内容不变。招标文件与本答疑及补充通知不一致的,以本补充通知及答疑为准。
②、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③、各投标人若有需要,请到招标代理机构领取此通知的书面材料。
招标人:漳州市园林管理处
招标代理单位:福建东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1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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