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江滨路西延伸段二期(金峰南路至厂西二路)及龙文区龙江北路(迎宾路至开发区已建段)通信管道土建工程答疑纪要


【信息时间: 2011/6/23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内    容:
一、本工程招标文件第65页《投标函》第4条“……如因我方原因未按期签订合同或提交履约保证金,招标人直接从投标保证金中扣取   万元作为违约金。……”
更改为:“……如因我方原因未按期签订合同或提交履约保证金,招标人有权取消我方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二、本工程招标文件第65页《投标函》新增条款:“7、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招标文件第2章投标须知第4.3款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三、本工程招标文件第66页《投标函附录》第1条“总工期   日历天”改为“每路段    日历天”。
四、本工程招标文件第58页“拟派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中的“本合同工程现场管理人员”应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第2节“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第6.1.8款的要求。
五、投标人须承诺主要材料设计采用招标人推荐参考品牌之一(格式由投标人自行确定),否则,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注:1、各投标人领取招标资料后,应仔细检查招标资料所有内容,如有缺漏请尽快与招标代理单位联系,否则,后果自负。
2、答疑纪要将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漳州招标采购网、漳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网站和漳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公告栏公布。
3、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答疑中未明确的,均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当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答疑纪要或补充通知的书面为准。
4、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将密封后的投标文件送达开标地点(漳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由招标代理单位签收。投标人须出示办理招标资料时的有关凭证,否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单位)将予以拒收。
5、请各投标人自行到厦门诚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漳州分公司(漳州市芗城区南昌路鑫荣小区13幢102室)索取书面通知书。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含传真):0596-2926316、2953268
 
 
 
招标人:漳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厦门诚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1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