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和县文峰镇黄井段防洪堤工程补充通知
【信息时间: 2011/7/28 阅读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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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具备
独立法人资格的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及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更改为”
投标人具备
独立法人资格的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招标人:
平和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泉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1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