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工程设计项目招标答疑


【信息时间: 2009/5/13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1.本次招标内容与勘察无关,评审细则第(一)2条是否合理?
答:本工程的场地经过地质初勘,得出场地的淤泥层较厚,地质情况较复杂;且本工程人防地下室的面积较大。故设计单位如有勘探资质,和勘探专业人员,对以后设计和控制造价上有帮助,故此项不做更改。
2.招标文件中2-4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和分项负责人资历表的备注第4点证明材料为:须提供建筑设计总说明图纸一张,能否起到证明的作用,因为设计单位自己拥有出图章和建筑师章,很容易造假,该项是否合理?
答:备注第4点“涉及设计项目负责人的业绩应体现设计项目负责人的姓名(证明材料为:须提供建筑设计总说明图纸一张)。”更改为:“涉及设计项目负责人的业绩应体现设计项目负责人的姓名【证明材料为:须提供建筑设计(总)说明图纸一张,且该建筑设计(总)说明图已通过审查并加盖审图章方为有效】。
3.招标文件定的评分标准,商务分占50分,比例太大。是否合理?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不做更改。
 
 
厦门兴海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2009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