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医院外科大楼建设工程招标答疑(一)


【信息时间: 2012/8/23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答疑:
一、1、招标文件中资格审查文件评审办法和标准第6.1.3条款“非本市建筑业企业开标时间前必须持有有效的《外来驻漳建筑业备案登记证明书》”。
根据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驻漳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告知单”中的要求,通知企业于201291日起重新提交所有相关资料办理驻漳登记。对登记材料齐全且各项条件均符合要求的,自市行政服务中心市住建局窗口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不包含现场核查时间)作出符合驻漳信息登记结论,并发放《驻漳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证明书》。而本工程的开标时间为201297日上午9时,所以(扣除91日、2日是星期六、星期日)从93—6日,这仅仅四天的时间内根本办理不了驻漳登记证明。请问原有驻漳登记证明能否延续使用?如不能延续使用的话,是否延期开标时间?让投标人有一定的时间办理驻漳登记证明书。
答:漳州市医院外科大楼主体建安工程施工招标公告中,关于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非本市建筑业企业必须持有有效的《外来驻漳建筑企业备案登记证明书》”,是根据《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建筑业施工企业管理的通知》(漳建工【2012102号)文件规定进行设置的。
 
说明:①、招标文件其它条款保持原内容不变。招标文件与答疑不一致的,以本答疑为准。
②、投标人若有需要的,可在2012823日前到招标代理机构领取本答疑的书面材料。
③、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标人:福建省漳州市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1-0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