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雷鹿溪引水工程勘察设计补充通知01号


【信息时间: 2011/7/26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1、本工程招标文件第6页投标须知前附表中第15项编列内容中:“2、根据工可报告投资估算,本工程勘察设计标准收费根据国家计价格[2002]10号《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工可批复的建安工程费用(人民币29035.07万元)及预测的勘察工作量计算为人民币1540.98万元 ,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填报其勘察设计包干总价。”修改为:“2、根据工可报告投资估算(投资估算总额为人民币29035.07万元),本工程勘察设计标准收费根据国家计价格[2002]10号《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工可批复的建安工程费用及预测的勘察工作量计算为人民币1166万元 ,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填报其勘察设计包干总价”。
2、本工程招标文件第7页投标须知前附表中第15项编列内容中:“3、根据漳发改招标【2010】4号文规定,本工程最高限价浮动幅度值为下浮45%,即业主最高限价= 1540.98万元×55%=847.54万元。”修改为:“3、根据漳发改招标【2010】4号文规定,本工程最高限价浮动幅度值为下浮45%,即业主最高限价= 1166万元×55%=641.3万元”。
3、本工程招标文件第36页商务分评分标准评分项目“投标报价”中:“报价得分:投标报价(勘察费+设计费=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最高限价(勘察费+设计费=847.54万元)的为无效报价,不参与评分。”修改为:“报价得分:投标报价(勘察费+设计费=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最高限价(勘察费+设计费=641.3万元)的为无效报价,不参与评分”。
4、本工程招标文件中涉及勘察设计费最高限价的均修改为:641.3万元。
 
招标文件如与本通知不符,以本通知为准。
投标人可按下述方法自行向招标代理机构领取书面的答疑资料。
地点:漳州市天成佳园2幢304室—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0596-2063355         联系人:小郭  
招 标 人:漳州市古雷公用事业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1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