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文件第
12项投标报价中“
12.5 设计费采用
固定总价合同方式包干,高于或低于此报价(报价范围:人民币129.81万元~151.45万元之间)要求的,均作废标处理。若用数字表示数额与用文字表示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数额为准。”更改为“
12.5 设计费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方式包干,高于或低于报价范围的均作废标处理(报价范围:人民币129.81【含】万元~151.45【含】万元之间)。投标价以万元为单位,小数点保留二位数(不四舍五入),若用数字表示数额与用文字表示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数额为准。